根据阿里的通知文件,完整的电子烟成品以及核心零部件、材料还是不给销售的,只是可以卖电子烟的部分配件,而且一次性电子烟及其零配件干脆一律不给卖,那么是利好还是利空消息?
含产品生产、代加工、品牌持有企业
(预计于2023年10月12日正式上线)
供应链优化: 阿里巴巴允许销售电子烟的部分配件,这有助于海外电子烟制造商更容易获得所需的零部件和材料,降低了制造成本,提高了供应链效率。
减少中间商: 有助于减少中间商的环节,降低了产品的分销成本,使生产厂家更直接地与相关企业进行合作,这对生产厂家和代加工企业来说是一项积极的发展,有助于提高他们的盈利能力和产品的竞争力。
利润回流: 由于销售电子烟的核心部件和配件,有望让更多的利润回流给生产厂家。这对于电子烟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是一个积极的信号。
招商机会: 阿里巴巴国际站开放电子烟商家入驻,这为相关企业提供了扩展业务和品牌推广的机会。不过也有门槛,据相关业内人士透露,全国限招商100家,可能会对一些企业形成准入壁垒。
以下为《阿里巴巴国际站电子烟产品定向招商及管控规则》明细>> 来源阿里巴巴国际站
一、定向招商模式
已在中国大陆依法取得中国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电子烟经营主体,可以联系您的客户经理,咨询电子烟产品的准入要求,以及申请电子烟产品资质准入。已通过电子烟产品资质准入的商家,且签署商家承诺函后,才可在平台发布符合本规则第二条管控要求的电子烟产品。
二、电子烟产品的管控要求
(一)电子烟产品的定义
● 电子烟:不同国家对电子烟的定义会有差异,电子烟通常指ENDS(即电子尼古丁输送装置,Electronic Nicotine Delivery Systems的首字母缩写),其工作原理是使用电池加热电子烟液(通常含有尼古丁、香料和其他有助于产生气雾的化学物质),产生一种气溶胶,使用者将其吸入肺部。电子烟相关产品包括: 烟弹、雾化物、烟碱、烟具、配件等;
● 电子烟烟弹:含有雾化物等的电子烟组件;
● 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一次性电子烟、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在一个包装单元内销售的电子烟产品等;
● 雾化物:可被电子装置等全部或部分雾化为气溶胶的混合物及辅助物质,包括但不限于固体形态雾化物、液体形态雾化物(即电子烟烟液)等;
● 电子烟用烟碱:指用于电子烟烟液、烟弹、烟油中的尼古丁;
● 电子烟烟具:将烟液等通过雾化等方式供人抽吸、吸吮、咀嚼或者鼻吸等的装置。
(二)电子烟产品的售卖限制
1、已通过电子烟产品资质准入的商家,可在阿里巴巴国际站发布电子烟烟具及其配件,包括但不限于:电子烟相关雾化器、烟杆、烟笔、烟嘴、电子烟用电池、电子烟液灌装器、电子烟包装等其他电子烟相关联产品。
2、禁止发布电子烟烟弹、雾化物、一次性电子烟等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以及任何含有电子烟液、烟油、烟碱的产品。任何一次性电子烟及其相关配件、包装等产品,无论是否标注烟液信息,视同一次性电子烟禁止发布。阿里巴巴国际站可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舆情等变化随时修订禁售商品范围。
3、禁止电子烟产品的线上交易。
4、禁止电子烟产品进入任何营销推广场景,包括但不限于:大促、榜单、会场等国际站推荐场景,直播等商家推广场景,广告场景,以及其他阿里巴巴国际站认为符合营销推广概念的场景。
5、禁止电子烟产品进行广告推广以及进行任何可能被视为广告推广的描述。
6、禁止将阿里巴巴国际站上发布的电子烟产品的线上链接投放到任何阿里巴巴国际站以外的网站。
7、商品描述限制,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标题、关键词、详情页等位置:
1)禁止任何尼古丁、烟草或电子烟口味的描述;
2)禁止描绘看起来像或可能被混淆为食品;
3)禁止任何可能会鼓励买家使用电子烟的图片/人像/音乐/字眼;
4)禁止描绘卡通人物或可能吸引 18岁以下人群的真实或虚构人物,或描述使用了该产品的 25岁以下或看似 25岁以下的人;
5)禁止有任何如个人外观或魅力上的效果保证或正面宣传;
6)禁止提及任何非法药物或其他禁止销售的产品,包括任何大麻素;
7)禁止有任何夸张失实的陈述。
(三)售卖目的国限制
阿里巴巴国际站将根据各目的国法律、法规、监管、舆情等变化,及时动态调整禁售、限售国家和地区清单,请商家务必了解并清楚阿里巴巴国际站在售卖目的国限制政策上的不确定性和未来的潜在调整。以下禁售及未取得限售准入资质的国家和地区,禁止商家以任何形式对该地区售卖电子烟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买家要求向该目的国出口、买家要求通过第三国向该目的国出口、商家主动提出可以帮买家解决向该目的国出口等形式。
1、禁售国家和地区:
墨西哥、意大利、荷兰、俄罗斯、土耳其、梵蒂冈、澳大利亚、帕劳、中国大陆、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印度、汶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东帝汶、伊拉克、伊朗、阿曼、卡塔尔、叙利亚、斯里兰卡、土库曼斯坦、毛里求斯、苏里南、突尼斯、乌干达、埃塞俄比亚、冈比亚、阿根廷、巴西、安提瓜和巴布达、尼加拉瓜、巴拿马、乌拉圭、美国、加拿大、西班牙、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塞浦路斯、捷克、克罗地亚、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爱尔兰、拉脱维亚、罗马尼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波兰、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瑞典、英国、新西兰
2、限售需要单独准入的国家和地区:
埃及、阿联酋、沙特阿拉伯
(四)电子烟产品的发品类目限制及类目调整明细
已通过电子烟产品资质准入的商家,应在Consumer Electronics>Electronic Cigarettes二级类目下的相关类目发布电子烟烟具及其配件,不得在Consumer Electronics>Electronic Cigarettes二级类目外的其他类目发布任何商品(包括电子烟及非电子烟商品)。
电子烟产品类目(Consumer Electronics>Electronic Cigarettes)预计于2023年10月12日正式上线。二级类目Electronic Cigarettes 下,将上线的类目明细如下:
三级类目:Box Mod,叶子类目:Box Mod Kits
三级类目:Box Mod,叶子类目:Box Mod ATOMIZERs
三级类目:Box Mod,叶子类目:Other Box Mod & Accessories
三级类目:Vape pen,叶子类目:Vape pen Kits
三级类目:Vape pen,叶子类目:Vape pen ATOMizers
三级类目:Vape pen,叶子类目:Other vape pen & Accessories
三级类目:Other Electronic Cigarette Accessories
三级类目:Heat not burn
三级类目:Vaporizers
请注意:具体上线时间可能因为技术原因会有前后几天的偏差,请以实际调整时间为准。
整体来说,这给电子烟出口创造了一个相对可控的贸易平台。那些能够专注于销售电子烟的部分配件的企业,以及有出口需求的企业,可能会受益于此政策。总体上利大于弊,是利好的举措。但具体效果还需进一步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