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净化市场经济秩序,连日来,长兴县公安局联合该县烟草专卖局开展打击非法电子烟专项行动。行动中,长兴警方和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分别前往各电子烟专卖店开展专项检查,查处多起销售非法电子烟的案件。
根据《电子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但是,目前市面上仍然有调味电子烟“乔装打扮”,变成“奶茶杯”“可乐杯”继续销售,而这类三无产品对于青少年有着较强诱惑力。
日前,记者跟随长兴县公安局和县烟草专卖局的工作人员,走访多家线下售卖电子烟的专卖店,以及一些隐蔽的非法销售窝点。当天上午,执法组一行根据前期掌握的线索,来到嫌疑人李某家中,询问其是否非法销售果味电子烟。一开始,李某试图狡辩,但民警在一间房间内,发现大量待发货的果味电子烟。同时,墙上还贴着各种标签,对不同口味的电子烟进行分类。除了“奶茶杯”“可乐杯”之外,还有一款卡通玩偶形状的果味电子烟,对于青少年具有较强诱惑力。“这些非法调味电子烟多以‘奶茶杯’的外形存在,极具迷惑性,其中不少都是销售给未成年人。”该县烟草专卖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李某告诉民警,自己去年10月开始销售这类电子烟,主要都是通过一些朋友对外销售,其中也不乏销售给一些未成年人。经过初步核查,李某没有相关的经营许可证,且销售金额较大,已涉嫌非法经营。在现场,民警查获未经销售的果味电子烟100多支,接下来将对案件进一步调查取证。
无独有偶,前不久,长兴警方根据一条本地销售非法电子烟线索,组成专案组前往深圳、海南、杭州等地,成功摧毁了一条生产销售链,捣毁销售窝点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扣押各类一次性电子烟、非烟草口味电子烟等伪劣电子烟200余箱,涉案总价值1000余万元。
警方提醒:《电子烟管理办法》于2022年5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指出,从事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生产经营活动,须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明确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并提出学校周边不得设置电子烟产品销售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