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烟台海关查获1名旅客未申报超量携带电子烟烟弹进境,分别从该旅客随身携带的拉杆箱、行李袋内查获电子烟40盒和38盒,共计15600支。根据规定,旅客进境可免税携带烟具2个;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或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6个,但合计烟液容量不超过12毫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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