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潍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潍坊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会上,潍坊市卫健委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该办法适用的范围包括电子烟。
据介绍,根据《电子烟管理规定》中对于电子烟的界定,电子烟是指产生含烟碱(尼古丁)的气溶胶工人抽吸的电子传送产品。电子烟包括烟弹、烟具以及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等,可分为加热不燃烧电子烟产品和雾化电子烟产品,其中雾化电子烟可分为开放式电子烟与封闭式电子烟两大类。电子烟作为卷烟等传统烟草制品的补充,其自身存在较大的安全和健康风险,在原材料选择、添加剂使用、工艺设计、质量控制等方面随意性较强,部分产品存在烟油泄漏、劣质电池、不安全成分添加等质量安全隐患。目前市场上电子烟以雾化电子烟产品为主。
有些人觉得电子烟没有多大危害,有人还将电子烟作为戒烟的手段,成为了一种流行时尚。这是一种错误认识,具有很大的迷惑性。有充分证据表明,电子烟是不安全的,会对健康产生危害。电子烟里头的成份好多都是从烟草中提取出来的,也含有重金属、丙二醇、尼古丁等物质。这些物质作用人体就会引起相应的危害。有研究证明,吸电子烟的人,心血管系统和肺部系统相应疾病发生的风险会大大增加。
根据国内外的研究,电子烟产生的气溶胶含有许多有毒有害的物质,电子烟中的各种添加剂成份也存在着危害健康的风险,甚至比烟草的危害还要大。同时,电子烟的使用群体主要是青少年,对于青少年而言,电子烟会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和成长造成不良后果,同时会诱导青少年使用传统卷烟,这样就加快吸烟人群的年轻化趋势。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中明确“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鉴于电子烟的危害性以及对青少年健康行为的不良影响,潍坊市控烟管理办法同样适用于电子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