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瑞典公共卫生署发布本年度酒精、烟草及危害健康等产品的市场监督计划,目的是监控运营商是否很好地遵守规则,确保瑞典市场上流通的产品符合当前要求。
关于电子烟与补充装容器,将重点从产品设计及合规性方面进行监督,本期为您介绍此次计划涉及的电子烟相关法规及监督细节:
监管法规
电子烟产品相关管控法规主要为以下三项:
a.Law 2018:2088《瑞典烟草及类似产品法律》;
b.Ordinance 2019:223《瑞典烟草及类似产品条例》;
c.HSLF-FS 2018:41《瑞典公共卫生署关于电子烟与补充装容器的規定》合并版。
监督范围
a.是否已履行电子烟通告义务;
b.电子烟及补充容器中的成分与产品设计;
c.电子烟包装、标签及信息说明书;
d.跨境远程销售。
监管对象与事项
a.公共卫生署监督电子烟和补充装容器的制造商、进口商和批发商;
b.检查市售含尼古丁电子烟和补充装容器的标签与包装是否符合法规要求,无标签或标签不符合规定的产品不得出售;
c.市售电子烟和补充装容器的单位包装健康警告语、内容物声明、信息说明书等须使用瑞典语;
d.市售电子烟和补充装容器须履行上市前通告及年度通告之义务。
监管烟液禁用物质
瑞典公共卫生署已对100款市售电子烟烟液中咖啡因(CAS No:58-08-2)、牛磺酸(CAS No:107-35-7)、DL-α-维生素E(CAS No:10191-41-0)和维生素E醋酸酯(CAS No:7695-91-2)等部分禁用物质含量进行市场抽检,企业应予以关注。
据悉,近期许多电子烟主流进口市场都加强了流通渠道监管力度以保护市场正常秩序,建议相关企业关注目标市场之合规出口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