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禄大彩蛋,强烈推荐!薄荷白桃青提口味全”“兔兔奶茶杯,水基油激爽润口,奶茶般纵享丝滑”“流体暴力熊造型,抽完还能当摆件,颜值真的高”……事实上,《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子烟管理办法》等明令禁止除烟草口味以外的调味电子烟。同时,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也是禁止行为。然而,这类“三无”电子烟却以奇特造型、花样口味,不仅吸引了大量年轻人,还逐渐吸引不少未成年人“入圈”。(1月11日《法治日报》)
电子烟尤其是“三无”电子烟吸引未成年人“入圈”必须引起高度警惕。由于电子烟被符号化为“独立个性”,在文化产品尤其是电视剧、MV中,电子烟与欢快、轻松、享受的氛围相联系,因此对青少年更具有“入圈”的吸引力。但有关研究数据表明,多数电子烟含有高度刺激性的气体,如丙二醇/丙三醇、重金属如镍、镉和铜等。世界卫生组织早已明确指出,电子烟有害健康。
电子烟对青少年的危害更不容忽视, 何况还是“三无”电子烟。未成年人稚嫩的肺尤其伤不起。而且,许多青少年是从一开始吸电子烟发展到正式吸传统卷烟,有调查结果显示,青少年使用电子烟后成为卷烟使用者的风险是从不使用电子烟者的2.21倍。而我国吸烟低龄化趋势明显。劝阻青少年吸烟,就必须同时遏制电子烟。
对于“三无”电子烟以奇特造型、花样口味进行销售的乱象,有关方面表示,将开展调查核实工作。有关厂家和代理商可能会受到罚款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或涉嫌刑事犯罪的,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然而,现在要抓的是完善监管机制的同时,把相关规定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