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022年10月28日起电子烟已纳入《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正案)监管执法范围。为做好普法宣传,进一步推动《条例》落实落地,保护人群健康,上海黄浦区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和电子烟监管执法。
01普法宣传
结合黄浦区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健康促进场所建设,于健促场所内张贴新版《条例》宣传海报,并更换旧版禁烟标识,大力宣传《条例》内容、电子烟危害等。
02电子烟监管执法
11月25日上午,黄浦区健促办联合区文旅局文化执法大队、区卫健委卫生监督所、区健促中心于日月光中心进行集中执法行动。分别对商场经营场所、商场公厕、消防通道等重要点位进行执法监督,对商场负责人进行《条例》宣传教育,强调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电子烟等最新条例内容,更换新版禁烟标识,在人流量较多的区域张贴新《条例》宣传海报。
下一步,黄浦区将持续开展《条例》普法教育,明确法定禁烟场所禁止吸电子烟。并协调相关专业机构提供所需的专业技术支持,提高公众对传统烟草和电子烟危害的认识,倡导无烟健康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