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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还是故意扬尘?究竟是谁不肯让“通配”入土为安?

[加入收藏]               日期:2022-12-17     来源:蒸汽新势力    浏览:1024    评论:0    
核心提示:“尘”欲静而“风”不止近日,又一则电子烟相关的新闻报道出现在多家媒体平台,由于涉及到所谓的“通配”,被某自媒体平台转载,将逐渐清澈的“潭水”再次搅浑。本次内容的大多均以《通配烟弹专利战尘埃落定:维刻通配悦刻烟弹被判侵权》为标题,在千龙网、网易、新浪等媒体平台转载,而某品牌所“圈养”的自媒体同样以《维刻通配悦刻烟弹被判侵权:通配烟弹专利战尘埃落定》为标题,转载了这一消息,并标注了来源为“千龙网”。某

“尘”欲静而“风”不止


近日,又一则电子烟相关的新闻报道出现在多家媒体平台,由于涉及到所谓的“通配”,被某自媒体平台转载,将逐渐清澈的“潭水”再次搅浑。


本次内容的大多均以《通配烟弹专利战尘埃落定:维刻通配悦刻烟弹被判侵权》为标题,在千龙网、网易、新浪等媒体平台转载,而某品牌所“圈养”的自媒体同样以《维刻通配悦刻烟弹被判侵权:通配烟弹专利战尘埃落定》为标题,转载了这一消息,并标注了来源为“千龙网”。


某自媒体所引用的千龙网版本


公关软文意欲何为?


如此一致的内容格式在特定的时间段内被如此大面积的发布,很难让人不怀疑这是一次某品牌的“公关”之举。由于涉事品牌与笔者交恶,所以并无法从涉事方的官方得到相关的信息,于是只能本着追本溯源的宗旨对该消息进行挖掘。


经过了长时间的挖掘,终于发现该内容原作者为“李文朋”,12月13日发布于“DoNews”,但原始标题并非现在广为流传的版本,而是《维刻烟弹被判侵权 与悦刻的专利纠纷尘埃落定》。虽然内容一致,但原标题体现出只是针对两家电子烟企业专利纠纷的相关报道,而在被其它平台“转载”后却故意将这起普通的专利纠纷案件上升至所谓的“电子烟行业通配烟弹专利战”的高度,成功将“祸水东引”,再次通过偷换概念来迷惑业内外不明真相的读者,炒作本已名不副实的“通配”概念,妄图对电子烟行业实施进一步恶意破坏以达成自己的垄断计划,排挤竞争对手,并搭建虚假的道德高地。而这一切的幕后“黑手”,想必明眼人都能看出始作俑者究竟是谁。


谁在为通配“借尸还魂”?


新浪财经头条显示内容源自iDoNews


首先,新势力曾经不止一次强调,在电子烟全新的规范化新国标时代中,国内销售的产品必须由取得相关资质的正规企业生产,产品不仅要合法合格,更要按照详细、严格的标准于流程通过相关部门的评审,所以所谓的“通配”概念早已不复存在。


而本次发生在2011年的诉讼中,涉案的产品“V4”烟弹确实属于针对某品牌的“复刻”版本,是当时电子烟国内市场缺乏监管与规范的“畸形”产物,公正的法律判决也印证了这一点。


我国是全球电子烟最大的生产输出国,而为了整治电子烟的各种乱象,规范国内电子烟市场环境,促进电子烟行业的健康发展,我国有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耗时数年,根据电子烟行业不同时期的特点而反复修正的电子烟相关标准与政策,不仅涵盖了行业的各个环节,同时也最大化保护了生产制造企业与消费者的利益。在有法可依、有标准遵守的新时代,怎么还可能出现“通配”这个上个混沌时期野蛮发展的产物?这无异于“用商朝的上方宝剑斩唐代的官员”,通过偷换概念来混淆视听。


古语云“名不正,则言不顺”,在合法合规时代中,“通配”根本就是一个并不成立的伪命题,却成为了某品牌与某自媒体不正当竞争,污蔑同行的手段,自然围绕着“通配”所衍生出的一切都只是偷换概念的障眼法。


学过小学数学的人都知道,0的任何倍数都等于0, 0除以任何非零实数都等于0,而本不能作为分母或除数出现的0,却被某品牌与自媒体通过偷换概念出现在“通配”的运算式中,这不仅没有任何的实际意义,同时还造成了极大的混乱,对相关企业造成了重大的损失与影响。


DoNews的首发版本截图


标题透露出的真相


而这次的“障眼法”也颇有意思,首先,在DoNews发布的原始版本,除了标题并未涉及“通配”之外,内容也仅仅只是文字,而随后多个平台所转载的版本,不仅标题都“不约而同”地进化了,连内容也本着“无图无真相”的原则都统一加入了插图,似乎在着重强盗内容的真实性与重要性,将事件粉饰为“反通配”的伟大胜利


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的查询结果截图


其次,报道内容也存在着诸多疑问,文中称“根据杭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而笔者在考证消息的时候查询了“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官网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并未查询到相关的法律文书,最近的相关判决文书是于2022年1月26日发布的一起“不正当竞争相关的民事上诉管辖裁定书,而文章中所引用的这份判决,不仅在系统中查无此证,连截图都没有一张,要知道在这些文章中,不仅涉案产品图片都一应俱全,甚至连某品牌专利无效的申请截图都有,为何会遗漏如此重要且有巨大杀伤力的内容?是无心之过还是有意为之就只有始作俑者才明白了。


涉案专利查询页面截图


再次,涉案的专利内容可以查询的到,为了避免某品牌的法务团队警告封口令,在此就不做详细说明了,其实对电子烟行业有所了解的人,或者查询过相关专利的人都能分辨清楚专利的发布日期和涉案产品的流通时代。新势力并不是想替“通配”洗地,在当时电子烟野蛮发展的时代,做过的错事必须要负责,错了就是错了,这个毋庸置疑,法律和道德都并不会冤枉好人,也不会放过坏人,这也恰恰说明了相关部门对于电子烟行业规范、合规的重要性于必要性。


但用当时的“通配”乱象来如今说事,不仅不厚道,还非常地坏。通过偷换概念,一方面可以将自身置于道德的高地,在不明真相的消费者和投资人面前塑造正面形象,另一方面还可以对友商进行打压,稳赚不赔。


谁在故意“扬尘”?


熟悉电子烟行业的人都知道,换弹式电子烟的结构其实类似于通用技术,是电子烟行业的整体财富。就像现在所流行的type-c接口一样,小米并没有申请专利据为己有,华为、oppo等企业也都没有这样做,最终才导致快充技术的突飞猛进,甚至连欧盟都要求苹果下一代的手机要改变接口,这恰恰说明了在电子时代,垄断与开放的结果。


只有通过不断努力发展自己的核心技术,所创造的才是属于自己的知识产权,而行业所通行的结构,是整个行业乃至全人类的共同财富。某品牌如此投机取巧窃为己有,无非是想像菲莫国际那样,高筑知识产权壁垒,通过知识产权的大棒来打击竞争对手。却没想到菲莫国际的技术都是通过自身研发,真材实料的铜墙铁壁,而并非像某品牌那样,毫无核心技术,只能通过营销和压榨店主所构筑的海市蜃楼。


业内专业人士对V4的分析


某品牌的CEO第一次去烟草系统——湖南中烟考察时,曾对记者说在看到“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至上”时大受震撼,不禁感叹道从前某品牌在后半句努力,之后品牌和整个行业都要向前半句转移。但时隔多年,某品牌的做法业内外有目共睹,无论是哪个利益都并未体现,反而是将极端的“品牌利己主义”发挥到了极致,而这一切恰恰说明了在错误的目标下,无论如何调整航路,无论如何努力,巨轮也永远无法到达目的地,最终只会在充满暗礁的大海中沉没。


如果没有某自媒体的推波助澜,在新时代下,“通配”也早已“尘埃落定”,封存于电子烟的发展史中。


这场人为策划的“通配闹剧”,在品牌与自媒体的狼狈为奸之下,不仅没有偃旗息鼓,甚至还有愈演愈烈的趋势,而这些凭空捏造的假象,却对行业造成了极大的伤害,降低了电子烟在消费者心中的诚信度,对相关部门的权威性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到目前为止,这些却没有任何人来负责。


铂德发布维权公告起诉自媒体


自“通配事件”至今,某品牌与某自媒体就一直通过这种偷换概念的低级手段对以铂德为首的一众品牌进行污蔑,明明是符合规范标准,经过评审的合格合规国标产品,仅仅是因为这些烟弹可以用在某品牌的烟杆上就被扣上了“通配”的帽子口诛笔伐,将行业搞得乌烟瘴气。如果按照某品牌与某自媒体的标准,某品牌的烟杆可以驱动铂德等品牌的烟弹,那么某品牌是否也成为了“通配”铂德的产品?是否也侵犯了铂德等一众品牌的知识产权?


作为“通配”事件主要受害者之一的铂德,自今年9月份开始就受到某品牌联合某自媒体的污蔑,对企业以及品牌的声誉造成了极大的影响。铂德并没有选择沉默,而是根据事实据理力争,不仅带领着受到影响的一众新国标品牌来反对这种不正当竞争,同时也积极宣传所谓的新国标“通配”与之前违法违规“复刻”产品的区别,消除事件造成的影响,恢复消费者的信心,并对恶意造谣污蔑的自媒体提起了法律诉讼以维护自身的权益。


在铂德及一众品牌的不懈努力下,终于使业内外和消费者明白了“通配产品”的真相,新国标之下过审的产品都是完全合法、合规的,并不存在着违法、侵权等现象。如果真的是铂德与其它品牌涉及到侵犯某品牌权益的情况,我相信某品牌一定会第一时间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不会背地里指使旗下自媒体来混淆视听,用泼脏水的方式来发动“群众”,这也恰恰说明了某品牌的险恶用心。


在新的规范化发展时代,每一件新国标产品都是合法、合规的,并经过了有关部门的审查,经过了一系列规范、详细、严苛的认证过程。在规范实施的那天起,以故意侵犯知识产权为目的的“通配”就已经尘埃落定了,真正又扬起灰尘的人,目的无外乎是想假借“通配”之名,行恶意竞争打压同行的苟且行径,这出荒诞的闹就也早就该收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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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蒸汽新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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