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发现,又增加了一家新的电子烟品牌产品过审了,这个过审的国标品牌还是一家上市公司所有,企业市值近50亿。且这个企业还收购过柬埔寨烟草公司!
(“燚龙”过审了)
不过如今来看,时隔2个月,才新增1家过审,也的确很少。说明拿证步伐已经在“放慢”。
而新型加热不燃烧烟草,今年在菲莫国际、英美烟草这些巨头收入中都扮演重要的角色。如菲莫国际2022年上半年其新型烟草贡献收入超30%(2021年为29.1%,2020年为23.8%,2019年为18.7%,2018年为13.8%);英美烟草2022年上半年实现收入同比增长45%,其2022年上半年英美烟草新型烟草消费者数量增长210万人达到2040万人。
顺灏股份目前市值48亿!
(顺灏的市值)
2018年的时候,当时顺灏股份旗下香港绿新丰以70.18万美元收购柬埔寨卷烟制造商SINO-JK100%的股权,推动加热不燃烧新型烟草制品的研制,生产与销售。而绿新丰科技也已经获得生产许可证。
(当时的收购)
(46家过审清单)
截至目前,已经有61款烟具和145款烟弹通过了国标审评,较上一次更新也是仅新增2款烟具和8款烟弹。
一些过审的品牌还在海外有不错的市场布局,许可范围是内销和出口。如ChillMist千慕(千合科技旗下),已经拿到许可证。已经在美国、日本和英国打开了市场。千慕也是首批拿证的电子烟品牌,足见研发实力强大。
(千慕)
目前国家也开始管控电子烟的快递和过境。
如中国海关规定,短期内多次来往旅客可免税携带烟具1个;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或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1个,但合计烟液容量不超过2ml。没有标识烟液容量的电子烟禁止携带进境。海关仅对超出部分予以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全额征税。不满16周岁的旅客,禁止携带电子烟进境。
在此,其实很多人对电子烟“编号”不太理解,这里也普及下。在电子烟进口和出口,只有2个编码。就是,通过货物渠道进口电子烟按照第33号公告规定的税则号列征收消费税,其中“不含烟草或再造烟草、含尼古丁的非经燃烧吸用的产品”进口商品编号应填报24041200、“可将税目24041200所列产品中的雾化物雾化为可吸入气溶胶的设备及装置,无论是否配有烟弹”进口商品编号应填报85434000.10。基本是归类烟弹、整套电子烟和雾化器、装置设备。
(电子烟进出口编码)
时下,国内品牌和产品过审节奏似乎已经慢下来。而海外市场拓展正在大步向前走。
就连全球雾谷制造中心的深圳宝安都在今年提出,支持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鼓励新型电子雾化设备等特色优势产业企业集聚发展,对建设电子雾化设备专业园区的实施主体给予奖励,对新型电子雾化设备等特色优势产业企业,根据增加值增量给予奖励。也足见,雾化产业集群发展,正在中国推动,走向海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