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出处:上海嘉定公众号
通讯员:杨焱
编辑:唐敏、沈悦
今年10月28日起施行的《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修正案,将电子烟纳入公共场所禁烟范围,即全市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及部分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禁止吸烟(包括电子烟)。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要求,全面营造良好的无烟环境,切实提升控烟实效,11月17日,嘉定区健康促进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嘉定公安分局、区市场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交通委等控烟执法部门联合开展《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宣传普法月活动,并对餐饮、娱乐、办公场所、网吧、公交站点等重点场所开展控烟联合执法。
来自区疾控中心和嘉定镇街道、新成路街道、菊园新区的控烟志愿者,走上街头、走进经营商户,更换各类公共场所内张贴的旧版禁烟标识,劝阻吸烟者,并清理乱丢乱扔的烟头烟蒂,同时普及吸烟的危害和禁烟的益处,特别是加强对电子烟控烟的宣教。
据悉,全区将以《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宣传普法月为契机,结合各类公共场所的特点,错峰开展控烟联合执法,并通过形式多样的控烟宣传活动,让控烟宣传深入机关、企业、村居。同时,组织控烟志愿者开展控烟巡查,以查促改,以改促进,形成全社会控烟的良好氛围,共同参与营造无烟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