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五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在过渡期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
及提出异议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根据 2022 年 4 月 15 日发布的《电子烟管理办法》和《电子烟》国家标准等有关问题解答,鉴于《电子烟管理办法》将于 2022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电子烟》国家标准将于 2022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现确定过渡期到 2022 年 9 月 30 日结束。截至目前,过渡期已结束,公司暂未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
根据 2022 年 9 月 30 日发布的《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加强电子烟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为保障企业合法权利,国家烟草专卖局及省级烟草专卖局将在2022 年 10 月 8 日至 10 月 31 日期间接受既存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提出异议,并进行核查处理。
公司已提出异议申请。如异议申请通过,公司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如异议申请未通过,公司将继续按新办企业申请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
二、异议申请情况
自《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国家标准及配套政策、《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实施细则》等发布以来,公司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申请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由于过渡期内公司内销产品审评未通过,公司暂未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
公司已提出异议申请。公司申请本次不申请内销许可范围,仅申请外销许可范围。
后续,公司将继续申请内销许可范围。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密切关注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后续进展,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本次最终未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公司将存在暂停开展电子烟相关生产经营业务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五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