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多地向电子烟零售户发放《风险提示告知书》,其中重点提到10月1日起,禁止无证零售电子产品,不得销售未通过技术审评的电子烟产品,不得排他性经营,禁止从当地电子烟批发企业以外渠道进货,禁止向未成年销售,禁止发布广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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