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烟草专卖局引用东方烟草报消息,有零售商户向烟草专卖局提问,目前库存还有一部分以前进的电子烟没有卖出去,问9月30日以后这部分电子烟还能售卖吗?
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回答:根据《电子烟管理办法》第五条及第十九条规定:电子烟产品应当符合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未通过技术审评的电子烟产品,不得上市销售。上市销售的电子烟产品与通过技术审评的产品信息应当保持一致。
所以,9月30日过渡期结束之后,不符合电子烟国家标准、未通过技术评审的电子烟无法上市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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