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黑龙江佳木斯市发布商业营销宣传广告告诫书,其中强调“禁止通过传统媒介、新媒体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含电子烟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含电子烟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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