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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正式上线:各持证主体可开始熟悉流程与操作

[加入收藏]               日期:2022-06-16     来源:蓝洞新消费    作者:蓝洞新消费    浏览:210    评论:0    
核心提示:国家烟草专卖局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称,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已经在今日9点正式上线。以下为公告全文: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
国家烟草专卖局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称,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已经在今日9点正式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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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公告全文:
  • 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网站域名:ecig.cn,以下简称平台)已完成主体功能开发建设和试点验证,定于2022年6月15日9:00正式上线。

  • 平台上线后,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和零售经营主体,可上平台进行交易会员注册登录,熟悉平台各项功能操作,开展相关交易及进出口备案。

  • 平台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可致电平台建设项目组,联系电话:010-63605514(业务支持)、010-63605322(结算支持)、010-63605670(技术支持)。
  • 截至9点20分,电子烟统一交易管理平台上目前还没有产品可以进行订货和交易,但各主体可以登陆进行流程测试和熟悉交易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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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页目前尚无商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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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管理平台搜索情况,暂无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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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台PC端交易网址为ecig.cn,分为企业用户和零售用户登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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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端方面推出了安卓零售端,iOS版本尚未发布。
    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的规划,电子烟监管将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制定公开透明的电子烟交易管理规则和平台操作指南。电子烟市场主体应通过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开展交易。推动电子烟交易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全流程管理,并将交易数据作为市场规范管理、状态评价和有效监管的重要依据。
    电子烟产品生产企业、电子烟品牌持有企业和电子烟进口企业应当通过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将电子烟产品销售给电子烟批发企业。电子烟零售经营主体应当在当地电子烟批发企业购进电子烟产品。电子烟零售经营主体不得排他性经营单一品牌电子烟产品。
    4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促进电子烟产业法治化规范化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中规定,依托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和相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构建电子烟市场主体信用管理体系,推行承诺报告制度,鼓励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
    根据企业合法合规经营、产品服务质量和公开承诺守信等因素对企业开展信用评价,形成信用记录,进行信用分级管理。根据信用等级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对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给予经营便利,对信用等级较低的企业增加抽查比例和检查力度,将涉及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等违法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纳入失信惩戒对象清单。
    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可以说是整个监管中的中枢平台,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对各准入主体的审核和国标产品的技术审评比较严格,目前还没有一家电子烟品牌的产品通过技术审评,所以,持证零售户在交易平台上面的订货可能将延后。
    某地省烟草局也在昨天下发通知说,因按照国标要求开发的产品正在开展技术审评,待产品通过审评后才能通过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上市销售,具体时间请等待进一步通知。
    另有其他地区店主表示,烟草局通知可以订货时间可能在6月20日。
    目前,据蓝洞了解,还有不少区域的零售许可证尚未完全发放完毕。各位店主务必遵守过渡期规定,规范营业,静待最终官方信息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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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蓝洞新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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