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消息,近日,金昌市将电子烟纳入控烟范围!《电子烟管理办法》5月1日正式实施,电子烟进入“全监管时代”。甘肃的金昌市也将在禁烟场所同时禁止电子烟的使用,在控烟行动的道路上迈出了一大步。第五章“法律责任”明确对于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条例》规定了在禁烟场所(区域)吸烟行为的处罚,“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一)项规定的,由卫生健康委员会或者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禁止吸烟场所,包括: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的非吸烟区;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室内全面禁烟;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室内全面禁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