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开放电子烟检验检测业务,要想进入全国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的产品,必须要经过该中心的国标检验。
检测项目具体包括14大项:
1 防填充;2 防漏液;3 启动保护;4 雾化区域温度;5 防水;6 泄压安全;7 跌落强度;8 雾化物烟碱;9 雾化物杂质和污染物;10 释放物中烟碱释放量;11 释放物中羰基化合物释放量;12 陶瓷雾化芯重金属迁移;13 2,3-二甲基吡嗪等 82 种雾化物添加剂含量;14 发热。
在提交检测的样品数量上,针对不同产品类别,都有数量规定。
2、电子烟释放物,至少提供 18 个烟具以及适配烟弹(使用电子烟烟液的电子烟,至少提供适配烟弹18 个;使用固态雾化物的电子烟,至少提供适配烟弹 72 个)。
3、电子烟雾化物,每个适配烟弹的数量应满足其中雾化物至少 38 克的要求。
4、陶瓷雾化芯,至少提供 6 个陶瓷雾化芯样品(若适用)。
那么作为电子烟核心配件雾化芯,如何做到符合新国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