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顺丰发布公告,再次重申:禁止收寄进出口电子烟及其配件。同时强调,根据相关法律要求,承运人将承担罚款、监禁、承担刑事责任等惩罚。
以下为公告原文:
值得注意的是,近日,湖南某地店主向格物表示,当地顺丰已经停止收寄电子烟,该政策的影响范围,应该并不限于进出口产品。不过另有惠州店主表示,当地顺丰也曾发布过类似的公告,但尚未影响电子烟产品的收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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