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环境,近日,钦州市城区烟草专卖局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查处我市首例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案件。
3月9日,钦州市城区烟草专卖局接到群众举报:某中学对面商店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违法行为。
接到举报后,该局充分利用“烟草+N”联合整治机制,与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教育局开展联合调查取证,对涉案商店进行现场检查,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四套电子烟,包括四杆烟枪、4个烟弹),核对有关销售记录,并依法依规询问店主。
经查证,当事人已构成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行为。钦州市钦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有关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开出全市首张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