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发了2万多张“牌照”,有你的份不?
近期市场最关注的是零售门店的牌照数。
如已经公布的零售布点总量中,北京以(1212张)牌照数高于贵州、海南、内蒙古等省份;大连市以(450张)还高于青海省的“牌照数”。
△ 发的比较晚的,湖南省的细则
△ 山东省的细则
值得关注的是,从广东省的“牌照”布点规划来看,不包括深圳,预计深圳的牌照数可能会高于大多城市。
还有一点,全国近19万家电子烟零售门店,专卖店都4.7万家,牌照数极可能预计是4-5万多张,代表市场上80%零售门店将“无证可拿”?也极可能排除了大部分的主营业态不是电子烟的“授权加盟门店”。
“牌照数”大比拼,江苏、山东暂居第一!
从这次公布的电子烟零售点牌照数可以看出一点,广东、江苏、山东、河北、湖北成为了电子烟零售布点“争霸地”。
截至发稿前统计,目前已经有15个(省市)公布了牌照数(合计23823张,平均每省市1500多张),而公布布点规划省份达到了23个省市。
目前发放牌照数量最多的依次是:江苏(5057张)、山东(约4770张)、河北(2213张)、湖北(1614张)、辽宁省(1415张)、山西省(1344张)、北京市(1212张)、湖南省(1115张)、内蒙古(1200张)、吉林省(1023张)、贵州省(1000张)、海南省(635张)、甘肃省(575张)、青海省(200张)、大连市(450张)。合计已经公布的牌照数是2.38万张。
△ 已经发了2万多张牌照
已经公布规划意见征求稿的省份有:河北、湖北、山西、贵州、内蒙古、吉林、甘肃、青海、海南、陕西、深圳市、江苏、浙江、山东、辽宁、江西、重庆市、新疆、宁夏、湖南省、上海市。
值得关注的是,当下还有一些电子烟大省至今没有出台电子烟零售布点规划,如河南、四川、安徽、福建。
零售发证的“看点”,“先到先得”,存量注册者先办。
共性的特点:
1、学校附近周边不能申请零售许可。这次的零售布点谈的最多是学校距离的要求。基本要求是最短距离不能在50-200米范围之内。而所谓的学校即为,中小学(包括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和幼儿园(包括公办和民办)。
2、主营业务不是电子烟的,不能办理许可证。多省都提及这一点“与电子烟草零售业务没有直接或间接互补营销关系的业态”门店,不能办理电子烟零售许可证。包括通信器材、电子商品、药妆医械、汽车租赁、美容美甲、保健按摩、家电家具、照相馆、棋牌室、打印店、培训机构、海产干货、早点快餐这些门店。说到底,店中店模式不能办证。包括没有固定场所的,不能办证,如移动报刊亭、移动彩票点等。
3、电子烟零售点实行数量管理。大多提及“上限”,超过这个“上限”不能办证,且数量实施动态管理,言下之意有一定变化的空间。将充分尊重市场需求、市场容量、人口数量、零售点合理利润这些因素而决定。
4、实行“一店一证”,连锁店分店办理。
5、违规法律被处罚的,1-3年内不能申请。多省都提及到因被行政处罚的,将对办证的年限有限制。如对未成年售电子烟、网络出售电子烟、销售非法生产的电子烟、不通过统一平台拿货的,被处罚后3年内不能办理。其他的虚报材料、欺骗方式办证的,都在规定时期内不能再获得许可证。
6、容易诱导未成年人关注、购买、吸食电子烟的经营场所不能申请许可证。多省提及这一点,少年宫、母婴用品店、文具店、书店、玩具店、游乐场所、图书馆、影剧院、电玩城等场所不能申请许可证。
7、传统卷烟门店,有效期内不能办理电子烟零售。多省都提到这一点,经营场所已经办理了仍在有效期内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不能办理电子烟零售许可。代表卷烟零售门店,暂时不参与电子烟销售。也另外一个含义,卷烟零售户如果过有效期,是否可以办理电子烟的零售许可?
9、外资企业投资的,不能办证。多省也提到这一点,“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不能办证”;“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及其以特许、吸纳加盟店及其他再投资等形式从事烟草专卖品经营业务的”,不得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
10、“无证”经营被查的,3年内不能办证。多省也提到这一点“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电子烟业务,并且一年内被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在三年内申请的,不能办证”。
11、食杂店、便利店、超市、商场、烟酒商店可以卖电子烟。多省提及“未形成食杂店、便利店、超市、商场、烟酒商店等实际商品展卖的经营场所,不得设置电子烟零售点”。言下之意,形成实际电子烟商品展卖,就可以销售电子烟。
广东、深圳、大连首提电子烟零售店“退一进一”原则,先后顺序进行排队轮候办证模式。广东还特别提到,电子烟存放仓库也得接受监管,提到“申请人用于存放电子烟的仓库属于经营场所,应接受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广东还提到,每年3月会公布一次电子烟零售点总量,这点其他省份几乎不提及。
湖北特征最鲜明,之前备案的不受总量控制,相当于给提前注册备案存量零售店“特别关照”,也代表湖北肯定有一批门店不在这个总量控制数据内。湖北还提到亮点,如规定零售店相距的距离,不能超过100米。言下之意就是,店与店之间控制距离。湖北还规定“商业楼宇、商业综合体、以集中交易商品为主的集贸市场等场所设置电子烟零售点总数不超过5个。”
和广东一样,贵州特别提到“先到先得”。而且贵州还有一个特点,其零售布点规划是2022年6月1日起施行,比较特别。
重庆也比较特别,如重庆市也提到,“既存”的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的合法市场主体不受各电子烟零售点间距不得低于500米这个限制。再而,重庆的听证会还邀请了卷烟零售户、卷烟消费者代表参加,是否意味将来他们有可能参与电子烟的销售?
海南提到总量上下浮幅度,不能超过5%。提到“全省电子烟零售点数量实行上下动态管理,调整幅度上限不高于电子烟零售点规划数量的5%。”还特别提到,休闲冷饮类不得设置电子烟门店。
山东做法最完善。划分为十八类,分别规定“每万人电子烟零售点数量”的上限(像青岛、济南这两个城市万人上限是0.85个店),规定乡镇及农村不设置电子烟零售点。还提到,电子烟零售点之间的距离应当在500米以上,但特别关照已经提前备案注册的零售店,不受制这个条件限制;还提到超市、大型超市、仓储会员店、百货店、购物中心、商业综合体等内部设置电子烟零售点的,距离还应包括内部可通行的最短距离。言下之意也说明,东山是可以在超市、百货店、购物中心、商场开设电子烟零售店。
值得关注的是,大多省份零售布点规划自2022年5月20日起施行,意味这个时间将可能是“全国统一的时间点”。而中国33个省份,已经公布数据15个省市,才2万多张,剩下的一半如果也是2万的数量,代表只有“牌照数”4-5万张,意味现存19万多家电子烟门店将大部分“无证可发”。
特别附上已经公布区域“零售店总量”(部分)名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