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加热不燃烧  电子烟  IQOS  JUUL  VAPE  LIL  Aspire  ZERO  Vaporesso  KOKEN 

电子烟标准过渡期明确到9月30号,价格会大降吗?好像不太可能,甚至涨的更高

[加入收藏]               日期:2022-04-14     来源:读雾新观察    作者:读雾新观察    浏览:467    评论:0    
核心提示:国家烟草总局官网在4月13日对于《电子烟管理办法》和《电子烟》国家标准等有关问题进行详细解答原文链接:http://www.tobacco.gov

国家烟草总局官网在4月13日对于《电子烟管理办法》和《电子烟》国家标准等有关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原文链接:

http://www.tobacco.gov.cn/gjyc/zhyw/202204/069ba2a3e521496d85421874125c64f1.shtml(复制至浏览器查看)


  其他过多的小编就不做过多解读了,还是主要偏向渠道商进行分析,读雾粉丝大多是渠道商,店主占少数,有理解不到位的地方欢迎指正。

直接挑出重点进行分析,小字为官方解读原文摘要,黑色加粗为重点,序号1对应读雾解读①



一、过渡期什么时候结束?过渡期的政策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自《决定》2021年11月10日公布施行之日起,开展电子烟生产经营活动应当获得准入许可,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电子烟进出口应当遵守相关规定等要求。考虑到《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国家标准及配套政策出台、实施有个过程,为保障有关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更好落实相关监管要求,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决定》公布施行

读雾新观察推荐搜索关键词列表:读雾新观察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的相关规定

后,设置了过渡期,并明确了过渡期的相关要求。1、鉴于《电子烟管理办法》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电子烟》国家标准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现确定过渡期到2022年9月30日结束。


过渡期内,2、2021年11月10日《决定》发布前既存的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即存量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可继续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应按照《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国家标准及配套政策要求,申请有关许可证及产品技术审评等,对产品进行合规性设计,完成产品改造,配合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有序开展电子烟监管工作。同时,为规范电子烟市场秩序,将电子烟产业平稳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与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和《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国家标准及配套政策等相衔接,继续执行过渡期内的相关要求:各类投资者暂不得投资新设电子烟生产经营企业;3、存量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暂不得新建或扩大生产能力,暂不得新设电子烟零售点。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不受理在过渡期内违规新设的电子烟、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等或生产点的许可申请;不受理过渡期内违规新增的零售市场主体的许可申请;暂不受理《决定》发布前既存的电子烟、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等扩大生产能力的许可申请等(具体受理时间将另行通知)。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不核发过渡期内违规新设的电子烟、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等或生产点和零售市场主体的营业执照。


  过渡期结束后,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和《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国家标准等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①: 过渡期时间已经明确至9月30号,读雾在之前有消息但是没确切说,是因为官方没有发出来之前不敢盲目报道,不需要用“打脸”两个字来形容。过渡期到9月30号是不是真的还能再干四个月,往下看↓


②: 政策解读为现有的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可以继续生产经营活动,但是后面紧跟着有两个字“并应”这个“应”字的理解以国标里面的雾化物应还有烟碱的这个应,理解为雾化物就必须还有烟碱,不含有烟碱的不让你卖,按照这种意思那上面这句话的意思是:你可以继续生产,但是必须要把主要目标放在生产新国标规定的“合规性产品”而并非烟草风味以外的其他“非合规性产品”。所以又有一个谜团出现了,到底是继续生产水果味还是继续生产合规性产品?

  柚子YOOZ官方表示:已经宣布停产,并且在五月六月这两个月只提供现有的库存产品。要么就是现有的库存还可以满足两个月的市场需求,但这显然是不可能的(根据这两个月的市场情况来看),要么就是全身心投入到合规性产品里面去,不参与现有这几个月的垂死挣扎。七月是否会继续生产要看政策与市场情况,即便生产也只是极小的一部分,并不会像这次5月1日之前将所有流水线干冒烟的情况出现。

图片

③: 现有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不得新建或扩大生产能力,也就是说这四个月你想加急加量生产的话是不允许的或者说不现实的除非你不想参与国庆后的新市场,这点存在两个问题,一个是生产规模不变,不允许扩大,接着又要研究符合要求的合规性产品,另一个是现有已知的经销商很多都已经散伙的散伙,辞职的辞职,恢复正常的话市场工作肯定大不如从前,就会导致场面极其混乱。

  四个月时间可以说时间非常紧了,从原材料讲,各大供应商只会按需生产,也就是市场需要多少他们生产多少,这个月打下个月的款,依次类推到8月打最后一笔钱。


二、电子烟统一交易管理平台于6月15号正式上线并运行,还会给贩子机会吗?

  

  烟草官网已经官宣电子烟统一交易管理平台会在6月15号正式运行,是不是说6月15号以后,就算能卖水果味烟弹但也得通过管理平台进行?试点店铺在6.30号结束,结束后其他店铺会不会继续展开试点工作或者直接推行整体制度进行全国性统一管理?这个问题的答案似乎已经有了,但是又貌似不明确。(说了等于没说)



三、现有市场价格高的离谱,这次发布政策解读后,价格会回到3月11号之前吗?

整理三个重点:

1、生产主体可以继续生产经营,并应在10月1号之前完成符合国标的产品设计。(应字意思很深奥)

2、生产主体不得新建或扩大生产规模。

3、6月15电子烟统一交易管理平台上线,经销商可能不复存在。

  以上三点可以很明显看出,过渡期内重心必须放在合规性产品上面,关于非合规性产品各大企业只会量力而行。

  10月1号以后,对于合规性产品又是一波技术上的竞争,就跟中华烟与利群烟一样,划分等级。

  产能减少了,重心转移了,非合规性产品市场乱了,价格只会平缓度过,由于这次明确指出国庆后必须全部转到合规性产品,价格有可能还会继续飙升。有望超过3月4月这两个月。


四、不含烟碱的产品不允许在国内上市销售,理由为诱导未成年吸食含烟碱电子烟。

  读雾在国标还没修改前一天还准备跟各大媒体以及0尼草本品牌方做一次活动,活动是在3月11号早上准备完成的,新国标是在3月11号下午发布的。替各大品牌方及媒体感到惋惜,愿安好。

扫一扫可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来源:读雾新观察)
打赏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看新闻

  •  分享到
平台声明
 
更多>同类新闻资讯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热门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