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消息,据咸阳店主透露,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进行门店检查中,针对门店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电子烟雾化器(非烟草制品、不含烟草成分)」与门店宣传物种带有尼古丁,解瘾等字样发生冲突为由针对门店进行行政处罚。
一些电子烟品牌提醒,现在需要紧急给店主通知,紧急撤除门店内一切含有敏感字的宣传物料(包含但不限于尼古丁,解瘾等与烟草制品相关的文字),给所有门店尽到提醒,通知的义务,并要求店主对以上信息回复通知,收到并立即执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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