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国家服务平台正式发布了关于批准发布《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公告。而从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看到的消息,电子烟国标正式从“批准”转为“发布”,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也公布了具体的《电子烟国标》。
△ 电子烟国标正式落地了
△ 相关文件
特别汇聚以下亮点值得关注:
1、10月1日才正式实施国标,代表烟草口味的电子烟极可能生产标准,都得10月后才执行。
2、雾化物应含烟碱。这个表述和国标二意见稿一致,说明一点,“应”代表也可以不含,但大部分是鼓励“含”?意味草本、本草、0尼古丁之类的健康雾化品类有空间。
3、合成尼古丁不能做。国标明确提及,提取的烟碱纯度不应低于99%。
4、继续强调风味,不能诱导性。即为先前的禁止生产出烟草外的其他风味。
5、烟具和烟弹都要封闭式。意味注油等开放式电子烟设备要消失。防止人为填充,要确定能否外加物质,才能通过。
6、电子烟设备要有防儿童启动功能及防止意外启动的保护功能。说明今后电子烟设备都要改革。
8、尼古丁含量做了说明。雾化物不应高于20mg/g,意味不达尼古丁对应含量的电子烟不能销售。
9、雾化添加物101种。这个规定和国标二意见稿规定一致。
可见,新国标的落地,代表电子烟的标准化时代正式到来。各电子烟行业从业者,积极响应政策号召,也将沉下心来,为行业的新未来做出应用的新贡献。
特别附上《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