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尼古丁市场是一片生机,终端火热,品牌方出击拥抱,梳理库存,调配区域产品匹配市场,有企业还正品防伪。
此时,无尼古丁市场也甚为令人关心。
去年以来,健康雾化作为电子雾化最艰难时期的开路人,闯出了一片新雾化的蓝海。如今摆在眼前很多人的一个看法是,0尼、草本系列“健康雾化”这条路还能走不?
△ 健康雾化之路怎么看?
不管怎样,只有积极拥抱、迎接,才是最佳的姿态,展现出行业争芳向上的能量!
一夜之间变成了“电子烟”?是争议还是机会?
对于已经落地的《电子烟监管办法》,存于行业争议焦点颇多的即为现在的“健康雾化”领域。
许多人都在想一个问题,健康和尼古丁有什么关系,为何一夜之间变成了“电子烟”?能就这么“受伤了吗”?
健康雾化到底是否属于电子烟不?是不是只要是通过电子烟器具雾化出来的都是电子烟?和是否含尼古丁没关系?还是雾化物应含尼古丁才算是电子烟?
在此谈下几个看法:
一、严格意义上,健康雾化系列产品被列入电子烟管控范畴。至少现有的健康雾化产品,大多数是使用了电子雾化的烟杆、器具等包装,形体基本和电子雾化一致,但不同的是“雾化物”。按照电子烟监管办法规定,新定义的电子烟是包括“烟弹、烟具以及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等”。可见,这系列的组合销售产品,都归于电子烟范畴。
三、雾化物的争议,提升了健康雾化的底气。
一方面,监管办法提及气溶胶都是电子烟;一方面,新国标二意见稿征求稿提及“雾化物应含烟碱”,这两者有争议。电子烟监管办法明确指出,雾化物是指可被电子装置等全部或部分雾化为气溶胶的混合物及辅助物质。这里的核心词是“气溶胶”。如果不是“气溶胶”,是否代表健康雾化不属于电子烟规定的“雾化物”范畴?所以行业就有看法,通过高温蒸煮的方式出来的,都是有“气溶胶”,但如果是通过鲜榨的超声雾化,低温技术处理,就不会产生“气溶胶”,是否就不同了?还有,雾化物应含烟碱,健康雾化的雾化物都是无尼古丁,纯植物天然萃取为主,不含有烟碱,压根谈不上是含烟碱的雾化物。
四、同质化器具的更替变革。电子雾化的形态上,是将烟液等通过雾化方式供人抽吸、吸吮、咀嚼或者鼻吸等的装置,目前大部分的健康雾化产品都和电子雾化是“同质化”的产品方式设置。故而,如果这些方式变了,是否就跳出电子雾化的范畴?
五、健康雾化先前属于监控范围的空白点。这次落地的监管办法,从第一版的排除之外,到后面加入监控范畴,是否意味需要监管到位,防止空白点?但说真的,监管办法几乎不提及“健康雾化”这些关键词,估计也是在观察这个行业,没有明确给予法律上身份的确立。
对于0尼古丁、草本健康等产品系列,业内人士认为“应该不会过分插手管理。”
有人士表示“这么多企业和品牌方,都有雾化的械字号备案,让械字号一类医疗器械产品上市,也是自然而然的事。”
雾化新势力接触到的一些业内人士表示,现在都在等政策的进一步明细,现在生产健康雾化产品一切如常!
健康雾化急需一颗“定心丸”,有序来得太快?
一开始,就有不少人士呼吁健康雾化必须是一个有规范,有序的市场,方为长远之路。
没想到的是,一文电子烟监管办法基本收归了“健康雾化”,从无序立刻转身为“有序”。
这是太快,还是需要区别对待?是否应该区别看待不含尼古丁的健康雾化?
健康雾化去年中旬以来,其实已经有不少品牌在纷纷发力参与。而且还携手众多科研机构、技术人才、协会入局,在健康雾化的产品安全方面也成立了专门的安全技术检测机构,为健康新型消费铺路,保障用户的消费安全。
一些企业也明确表态支持电子烟政策。如水槟榔近日表示会坚决支持并响应国家烟草制定的政策。这些企业产品的特征,不含有烟碱(尼古丁)成分、不传递烟碱(尼古丁)成分,说明都希望为国家大健康做点有益的事。
总结来看,目前品牌方在争议自己的定位,下面的经销商、渠道销售商更需要一颗“定心丸”。
从现有电子烟监管办法修改定义后,不带尼古丁产品也有被列入进去的可能性。有人士直接表示“以前我们都谈是否带尼古丁,现在只要有烟弹、烟具、雾化物、一次性烟,都是电子烟”。“如果任何以电子烟形态出现的气溶胶输送装置都被定义为电子烟,健康雾化那就凉凉了。”
甚至有人士表示,“抛开合规电子烟赛道不谈,没有归类、没有身份的雾化物(含雾化液)都会被强监管”。不过也有人士表示,“是雾化物和器具相结合的原则”,不能单独定义雾化物,而离开“相结合的原则”。
在模棱两可的争议中,只能等待“国标二提及雾化烟是否应含烟碱”说法的明确。如果明确,则后面的雾化物必须含有烟碱才算是电子烟。
健康雾化方起步,也许在这样的定义中给予了规范,是为了避免后面的无序发展。
不过摆在眼前的健康雾化,需要国家部门给予一颗“定心丸”式的细则与支撑配套,为未来独异于“烟草产业”之外的发展路径,走出一条利于国民身心养生的新消费模式大道,助力中国人的消费大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