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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称拟在厦门惠州开展电子烟监管试点,或有四品牌入选
消息称有不超过5家电子烟品牌进入监管试点
声明:
1. 两个至上以及所有参与研究的专家,均支持包括国家烟草专卖局在内的各部门对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开展监管。
2. 本文仅供产业研究者阅读,请勿向产业外人士以及未成年人转发。
3.关于电子烟在新规之下的国内上市试点,目前并无官方消息。本文无法证实“厦门、惠州入选试点”的真实性。本文仅以相关“传言”为假设,着眼于分析未来试点城市的特征和烟草产业运行逻辑。所有信息请以官方发布为主。
4.限于研究能力,本文可能存在谬误之处,欢迎批评指正。
3月18日,《电子烟管理办法》刚出台一周,电子烟销售试点城市的传言就来了,【两个至上】获悉,首批试点城市为两个,分别是为广东省惠州市和福建省厦门市,参与试点的电子烟品牌有三个(由于无法证实信息真伪,这里不再列出“传闻品牌”)。
假设关于惠州、厦门的试点传闻是真实的,那么,为什么是这两个城市?结合电子烟产业现状和烟草产业惯例,并结合两个城市的特点,【两个至上】做出以下分析:
核心观点:
(1)试点城市会优先选择“电子烟小市场”以减小试错成本;
(2)试点市场特征一:离电子烟产业中心近,但又不能是深圳;
(3)试点市场特征二:有“试点经验”,且在烟草网建及物流领域有创新;
(4)“试点模式”是烟草的“惯例”,亦是电子烟的必然。
1.厦门、惠州都是电子烟小市场
据《2021电子烟产业蓝皮书》所述,广东省以超过5000家电子烟零售店排名全国省份第一,福建省1596家排名第十,而在“电子烟店数量top20城市”排名中,惠州(261家)、厦门(264家)均不在其列,因此对比电子烟门店最多的城市成都(1717)和超过1000家的另外5个城市北京、上海、深圳、重庆和广州外,惠州和厦门都属于小市场,更适合作为试点城市。
惠州与电子烟产业中心深圳相邻,作为试点有着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而厦门除了同样是电子烟小市场,还有丰富的传统烟草项目试点经验,并在试点项目中推出过大量创新方法,对工商协同、物流零售等商业运作,可以提供更好的支持。
2.试点市场特征一:离电子烟产业中心近,但又不能是深圳
电子烟的中心“深圳”并不合适作为首批试点,主要考虑深圳的特殊性,其试点经验的“可复制性”会打折扣。出于试点便利性考量(尤其是疫情之下),在广东选一个城市做试点有着充足的理由,便于烟草公司与电子烟品牌的沟通与协作。
而与深圳靠近的城市包括:广州、东莞、惠州、汕尾。其中广州太大,东莞的电子烟企业也很多,剩下惠州、汕尾的可能性就比较大了。惠州的入选也许是一个“随机”,但惠州的烟草商业本身也有着一些特点。在“试点模式”领域,近年惠州以“智慧物流”展示出其发展优势,2017年12月广东省烟草商业系统物流工作会在惠州召开,其中重要环节就是对惠州烟草智慧物流的参观和经验分享交流。
惠州所处的广东省是烟草市场化程度高的省份,而广东作为许多烟草方面真实数据采集点,在烟草物流、集散方面具备独有优势,惠州作为试点的优势就被凸显了。
3.试点市场特征二:有“试点经验”,且在烟草网建及物流领域有创新
厦门在烟草行业内有着多次作为试点的成功经验。在烟草网建(卷烟营销网络建设)与物流方面的优势明显。
早期可以追溯到2004年在厦门召开的全国卷烟营销网建现场会,就是烟草行业“网建”初期的重要试点的成功经验分享。近期,依托厦门在烟草运输配送环节的优势,2018年全国烟草行业物流工作现场会上其又成为在行业内推广学习的标的。
此外,厦门同时还拥有直属于中国卷烟销售公司的厦门卷烟调拨站,其职能涉及卷烟进出口相关物流和仓储业务。业内专家认为,厦门如果作为首批试点亦不排除其在电子烟进出口领域进行试点的想象空间。
不过,有过丰富烟草行业中“试点经验”的城市不止厦门,大连、浙江等多城市,都有着丰富的经验,但从与电子烟产业沟通、协助的角度看,厦门无疑有着更好的区位优势。
4.“试点模式”是烟草的“惯例”
“试点”一直是烟草行业发展中最常用的改革及创新政策(或项目)的开展模式,其特征就是某一重大新政策(或项目)在全国推广前会以审慎原则,先选择一或几个市场城市(地区)做先行试点开展,试运行成功后再推广到全国。
目前,作为中国烟草行业最重要的信息化平台——全国烟草生产经营管理一体化平台,也同样在采用“试点”模式。2020年9月17日,全国烟草生产经营管理一体化平台营销先行建设试点工作座谈会在浙江杭州召开。会议交流学习了综合试点单位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的试点工作经验,就加快推动营销平台建设进行了安排部署。
回溯历史,而早在1998年的烟草行业“现代化企业制度”改革,同样采用试点模式。首批选择当时的:湖南常德卷烟厂、福建龙岩卷烟厂、大连烟草公司等10家企业开展;烟草行业最早的零售商订货平台“新商盟”则是大连开始试点;此外,2008年的“工商协同营销”在广州试点……
“试点模式”,是中国烟草行业在过去几十年的发展历程和改革创新中,不断积累的具有成功经验的惯例,其价值和意义在改革创新维度尤为明显。这一模式在更具挑战和创新的电子烟领域,亦将成为必然。
虽然《电子烟管理办法》已经经过多轮调研、研讨才正式出台,但在实际的市场运作中,必然存在大量细节,需要实践去验证。究竟惠州、厦门是否首批试点城市,这个事实的澄清,可静待官方权威发布。但对“试点”逻辑的探讨,则有助于产业理解烟草运行模式,从而更加稳健地步入监管过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