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消息,有用户在国家烟草专卖局官网咨询茶烟相关问题,并得到了相关回复。
提问:今日在淘宝网发现有商户公开售卖一种名为茶烟的烟,包装与平常所见烟盒一样,我很好奇这种东西不违法吗?有监管体系么?
回答: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烟草专卖品是指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统称烟草制品。”《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烟草专卖品中的烟丝是指用烟叶、复烤烟叶、烟草薄片为原料加工制成的丝、末、粒状商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所称的卷烟,应当具备下列特征:
(一)全部或部分以烟丝为原料;
(二)以包裹烟丝的形式制成。因此,建议您携带购买到的“茶烟”到有关机构进行质量检验,经检验,如“茶烟”中含有烟丝,则属于烟草制品,其生产销售行为应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监管;如“茶烟”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烟草专用机械、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等烟草专卖品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将联合相关执法部门依法进行监管查处。 如您发现所谓“茶烟”的包装与平常所见卷烟包装一样或者高度相似,那么该包装涉嫌侵犯烟草公司商标权益,请拨打12313向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举报。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