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报讯(记者王瑜薇通讯员臧升吉)电子烟,有着时尚靓丽的造型,除了“传统烟草”口味,还有更迎合年轻人的薄荷、水果等口味选择,不少年轻人将吸食电子烟当成了时尚。
“你好!我要向你们举报,我儿子还不满13岁,他在黄湖镇通达路正新鸡排旁的两元店里购买了1盒电子烟。我儿子还因为这件事被学校处分了。”日前,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管局黄湖市场监管所接到虞先生的举报电话。
接到举报后,黄湖市场监管所第一时间派出执法人员,对该电子烟销售商店进行初步信息核实。执法人员调取、查阅了该电子烟销售商店的视频监控及店铺收银记录,发现该商店于2021年10月从江苏省常熟市某批发市场以每盒55元的进价,购入3盒“非我尚彩系列”换弹雾化器套装电子烟。就在日前,该店在未核实购买人身份信息的情况下,将1盒“非我尚彩系列”换弹雾化器套装电子烟以70元的售价销售给未成年人虞某某,且店内并未设置不能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标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做出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联合烟草管理部门全面整顿电子烟市场,加大对辖区电子烟产品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以及电子烟实体店发布虚假违法电子烟广告等行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