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图为侵权产品波尔R4雾化杆,右图为悦刻幻影雾化杆)
根据裁决书,悦刻认为,“波尔R4雾化杆”产品与涉案专利产品悦刻“幻影”雾化杆属于同一种商品,并且外观设计与悦刻幻影专利设计整体视觉效果上无实质性差异,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
(《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行政裁决书》)
爱企查资料显示,波尔品牌母公司深圳市传奇数码公司注册于2005年,长期从事通信设备研发等业务。该公司于2021年3月变更增加了电子烟研发、销售等业务。
(爱企查资料显示,波尔品牌母公司深圳市传奇数码公司于2021年3月开始从事电子烟研发、销售业务)
相关人士发现,“波尔R4雾化杆”产品外形酷似悦刻“幻影”雾化杆,仅在指示灯形状上和雾化杆底部弧度等细节处上有微小区别,不仔细观察,很难看出两者的差别。而悦刻早在2020年7月便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悦刻“幻影”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并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1年3月授予专利并颁发证书,该专利真实有效,并受法律保护。
根据专利法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据了解,自2018年创立以来,悦刻在产品技术、基础科研上取得多项突破。目前,悦刻在全球的专利申请突破700项,其中国际发明专利申请127项, 中国发明专利131项,申请内容覆盖了电子雾化器设计、雾化液配方、释放物安全、电控、智能化以及防止未成年人购买等各个方面。
除了打击专利侵权,近期悦刻还通过投诉、诉讼等方式,对多个售卖侵权周边的厂商进行打击。这些厂商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私自生产、销售带有“悦刻”、“RELX”商标的雾化杆保护套等产品,侵犯了悦刻的商标专用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
相关人士发现,在多个电商平台上,的确有大量带有悦刻品牌、印着RELX商标的周边产品,而这些卖家均未获得悦刻授权。目前,悦刻针对周边商标侵权案件,累计在各地法院发起188起民事诉讼,其中13起已立案。
有关专家表示,随着电子烟行业进入法制化监管时代,拥有自主设计、生产能力的电子烟企业都应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利益。面对侵权行为,企业可通过申请专利、行政投诉、民事诉讼等各种法律途径,打击行业乱象,推动行业向更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