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标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和第六十五条规定,卷烟、雪茄烟、有包装的烟丝以及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未在中国核准注册的,不得在中国生产、销售。(传送门:自2022年1月1日起 所有国内生产、在售电子烟需使用在中国的注册商标)
上述规定自2022年1月1日开始执行。
首先,VEEX商标并未被维刻科技注册下来,其申请被驳回,不予受理,且该商标已失效。
且商标“VEEX维刻”的注册申请也已申请撤回。
之前,我们也曾报道《VEEX维刻科技收购34类商标“VEE”,推出健康草本雾化产品》。在中国商标网上可查询到,商标“VEE”涵盖的商品/服务包括:电子香烟; 电子香烟烟液; 除香精油外的电子香烟用调味品; 吸烟者用口腔雾化器; 除香精油外的烟草用调味品; 电子烟斗; 电子香烟盒; 电子雪茄; 用作传统香烟替代品的电子香烟; 电子香烟用尼古丁液。这可满足维刻目前的需求。
因而,在商标“VEEX”注册下来前,维刻无法用商标“VEEX”生产、销售电子烟产品。而2022年1月1日后生产销售的维刻电子烟相关产品,使用的商标应该是“VEE”了。
所以,我们就看到了其官方微信公众号由"VEEX维刻"变更为"VEE维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