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MYX觅与晨露生物达成战略合作,进军雾化健康领域
12月29日消息,日前,我们报道了一家雾化健康科技新锐品牌UAir晨雾引起了大家的好奇和关注,因为其产品外观不仅与MYX觅的Air一样,就连UAir这个品牌名称也与Air酷似,这不禁让人联想,难道是MYX觅也开始实行双品牌战略?
据悉,UAir晨雾是深圳晨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品牌,由深耕烟草行业近30年的行业专家和资深中医药专家联合各大科研机构共同打造。有别于传统电子烟,UAir晨雾其全系列雾化液不含任何烟碱成分,均为0尼古丁、0焦油。
相信大家对MYX觅已经比较熟悉了,一直专注产品研发,在天然雾化技术方面不断投入,相继推出了自主研发的天然水与天然植物雾化液。之后更是与中科院合作,以科学严谨的研究方式,探索更天然、更安全的雾化介质。
11月30日《电子烟》国家标准(意见征询稿)发出后,MYX觅也率先在IECIE展会上亮相了8款符合标准的雾化弹口味。
12月29日消息,日前,VITAVP唯它电子烟发布通知称,为逐步过渡到《电子烟》国家标准,自2月20月起,将逐步缩减部分口味烟弹生产,直制全部符合国家标准。同时,受各类因素影响,将会对部分口味烟弹供货价格做出调整。
3、销售电子烟烟杆、烟具等配件要持证经营吗?
2021年11月10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正式将出现在市场的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纳入卷烟的范围,进行管理。这就意味着电子烟的生产、批发、零售、运输均应持证经营,并且需依法纳税。
之后,国家烟草专卖局,启动了《电子烟管理办法》以及《电子烟》国家标准的制定。
在《电子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九条、十八条、十九条进一步明确了,从事电子烟产品的生产、批发、零售均应取得相应的许可证。
既然规定了电子烟的生产、销售需持证经营,电子烟商按规定办证即可,但是看到第二条对电子烟的定义,电子烟商,可能会感觉很困惑,即销售电子烟的配件产品,比如烟具,烟杆也需要办理许可证吗?
在第二条规定了,电子烟是指产生含烟碱(尼古丁,下同)的气溶胶供人抽吸的电子传送产品。电子烟包括烟弹、烟具以及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等,若按照电子烟管理办法,烟具、烟杆等需要持证经营!
4、电子雾化不止电子烟
新规草案带来的不仅是渠道端的重构,还有由电子烟为基点外延扩散的产品端转向。据目前显性的行业动态来看,可能从业者们更关注的还是争议颇多的草本雾化。
实际上,雾化技术的应用也不止草本雾化为代表的大健康方向,还存在其他可能的方向。管理办法中明确提到:“不含烟碱或者不用于传送烟碱的类似电子烟的产品不应标称为电子烟并应当在包装上以明显的方式标明“本产品不含有烟碱(尼古丁)成分”或“本产品不用于传送烟碱(尼古丁)”
也就是说,不含烟碱的草本雾化、低温本草等新品类只要不被认定为电子烟碱传送系统,便不属于电子烟范畴。不仅不会应税务问题积压利润空间,在渠道上也更为开放。
5、东航提醒:电子烟可携带但禁用!
元旦将至,乘坐飞机外出的市民渐多。12月28日,东航山西分公司提醒,乘坐飞机时,电子烟可以携带但全程禁止使用。如果在客舱中使用电子烟,属于涉嫌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可能面临行政拘留5日及以上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近期,有很多旅客向航空公司咨询乘坐航班时关于电子烟携带和使用的各种问题。对此,东航山西分公司空保管理部发布提醒。电子烟虽然不用明火去点燃,但也会产生烟雾,对客舱环境造成污染。航空器飞行在万米高空上,客舱中是一个空间相对狭小,结构相对密封的环境,在客舱内吸烟不但影响旅客身体健康,更可能会触发烟雾探测器报警,干扰航班的正常运行。而且,电子烟由电池供能,一旦发生故障,易产生火情或爆炸。
由此可见,电子烟虽然可以携带上机,但并不能在客舱中使用。此外,民航局实行黑名单制,如果因为在航空器上吸烟(含电子烟)被处理后,将会面临禁止乘坐飞机的后果。
6、比亚迪电子将在陆丰建陶瓷雾化芯产线
据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公示结果,比亚迪电子将在陆丰新建陶瓷雾化芯工厂,新建项目申请已于12月24日通过陆丰市发展和改革局审核。
公示结果显示,陆丰比亚迪精细陶瓷产品新建项目位于汕尾陆丰市铜锣湖农场国道北58号,总投资1953万元,项目专线生产陶瓷雾化芯,建设制粉车间、成型车间、包装车间、仓库、测试中心、办公区等。配套专门的生产线以及生产设备,形成基本的研发以小批量生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