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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信息和产品信息报送12月21日截止

[加入收藏]               日期:2021-12-16     来源:2021-12-15 19:02:52    浏览:118    评论:0    
核心提示:本次国家烟草总局为了更全面的了解电子烟行业经营状况,为后期的许可证发放、货品配额发放、过渡期政策等提供决策依据,本次申报

本次国家烟草总局为了更全面的了解电子烟行业经营状况,为后期的许可证发放、货品配额发放、过渡期政策等提供决策依据,本次申报是品牌方和店主的双向信息核实。

本轮申报自126日开始,已过去10天,距离截止日期还剩6天。电子烟业内从业者如果还有没报送信息,请抓紧时间报送。

以下是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信息和产品信息报送的相关信息:

申报时间2021126-20211221日。

申报主体:电子烟生产(含代工企业)、品牌持有、分销企业(含进口代理商)和电子烟零售店。

申报方式:通过国家烟草专卖局外网(网址:www.tobacco.gov.cn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信息和产品信息报送飘窗专栏进行,链接:https://dzyxxbs.tobacco.gov.cn/,微信扫码登录,1个微信号只能报送1个主体信息,专栏每日开放时间8:30-23:001221日开放至24:00)。

咨询方式:电子烟政策咨询,可联系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务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10-63606161);电子烟产品信息填写报送问题的咨询,可联系国家烟草专卖局电子烟产品信息咨询专线(010-63605656010-63605858);电子烟企业信息填写报送问题的咨询,可联系国家烟草专卖局电子烟企业信息咨询专线(010-63606332)和大连市烟草专卖局咨询专线(0411-83696699-3375)。以上咨询电话或专线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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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2021-12-15 19: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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