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消息,据贵州省遵义电子烟店店主反馈,其在今天收到了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某区税务局万里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其5日内前往分局办理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
通知显示,位于该区的某蒸汽烟体验馆从事经营活动未办理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需要在收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理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如逾期不办理,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目前尚不清楚此举是否与电子烟管理办法中提到的计税事宜有关,也可能是经营主体需要纳税的正常通知。
店主表示,电子烟店已经开业3年,但这是第一次收到相关通知。
蓝洞认为,可能相关计税细则还没有那么快下达,引起关注主要是时间点正好卡在目前电子烟监管的待定时间。
在12月2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的《电子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第二十二条显示,电子烟产品在进入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销售前,应按要求核定计税基价。
蓝洞将进一步跟踪店主后续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