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修正案将执行令中的“烟草”一词修改为“烟草及类似类型的卷烟”,以有效应对不断推出的新型卷烟。
此外,现有的“烟叶”一词改为“烟草”。考虑到不仅烟叶而且使用茎和根的产品被充电的情况,这澄清了含义。
6 月通过的《国家健康促进法》修正案将新型烟草,例如电子烟,作为健康促进收费的对象。以前,征税只对用烟叶制成的卷烟征收。电子烟公司一直在进口含有尼古丁的液体烟草在制品,以避免税收负担。
然而,仅通过修改执法条例,难以加强对电子烟等新型烟草的监管。这是因为已经对由烟叶以外的部分制成的新烟草产品征税,并且该过程的必要法律已经修订。
保健福祉部健康促进司司长李允信说:“在修订国民健康促进法时,引用了与地方税法相对应的法律。之所以修改,是因为执行令的规定也需要明确细化。”他解释说,“烟草本身的定义没有扩大。
另一方面,专家认为,此次执法条例的修订,可以扩大对一直处于法律盲点的新型烟草制品的监管。
韩国烟草控制研究和教育中心负责人(前禁烟中心负责人)Lee Seong-gyu 说:“对执行令的修订是一项措施,以明确将烟根和烟梗包括在内的过程。在征费的问题上。其意义在于,它在监管用茎和根提取的液体尼古丁产品方面创造了法律依据,这些产品迄今为止逃过了税收网络。”
他说:“可见,烟草新规的第一颗纽扣已经敲定。以此为契机,应将被归类为类似烟草产品的产品定义为卷烟,并应扩大监管范围以包括营销,尤其是合成尼古丁不受保护,因此我们需要防止购买。”
“我希望政府将采取行动保护青少年免受烟草制品的侵害,”他补充说。
现行的《烟草商业法》规定,只有从烟叶中提取的尼古丁才被视为烟草产品。问题在于,从烟梗或根部提取的尼古丁和化学合成的尼古丁产品被分发到这些监管盲点,对青少年吸烟产生巨大影响。专家认为,尼古丁可能会损害青少年的大脑和肺部发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