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陈双俞
编辑 | 张笑缘
校对 | 吴兴发
近日,《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下称“决定”)公布,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传送门: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
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上述《决定》的公布,意味着电子烟正式获得了合法身份,这对于电子烟行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里程碑。
电子烟管理空间或较为灵活,公众利益不可忽视
虽然目前尚不清楚,电子烟将具体如何“参照”相关规定进行监管、征税,但身份的明确,却无疑是电子烟行业的利好消息。
毕竟,不同于有些国家“一禁了之”的做法,通过法律层面确立相关监管规则,就意味着我国有关部门的态度:该管,但不会管死。并且,“参照”的用词,本身或许就意味着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将有比较灵活的管理空间。
在此前一天,11月25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了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其中可能与电子烟相关的内容包括:(1)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量身定制监管模式,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行政处罚。(2)大力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包括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核发等。
因此,综合来看,此次《决定》的出台既保障了电子烟行业的发展,又在社会层面保障公众利益,是在行业利益与公众健康之间实现了更好的平衡。
电子烟涉及公众健康问题,尤其是对未成年人的保护问题。既然“参照”传统卷烟的有关规定办理,未来电子烟企业必须在未成年人保护、产品质量安全与消费保护等方面加强责任意识、落实安全措施。
只有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监管要求,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避免无序发展竞争,避免沦为纯粹的资本游戏,行业未来才能有更大的可能和发展空间。
技术、品牌将成为新的竞争方向
对电子烟的前景来说,应该是可以谨慎乐观的。在新的环境下,我国电子烟市场规模预计将可以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根据Euromonitor的数据,我国电子烟市场规模在2020年达到142.3亿元,同比增长29.9%,2010年-2020年复合增速达20.0%。我国电子烟产品销售额与传统卷烟销售额的比例由2012年的0.1%升至2020年0.9%。
从企业注册数量上看,根据数据机构的统计,2021年上半年共注册电子烟相关企业4.83万家,同比增长912%。
可见,即使在此前政策存在巨大不确定的情况下,我国电子烟市场仍然取得了相当的发展速度。那么,未来随着相关规则的明确,势必将进一步推动市场规模的扩大。
尽管上述数据意味着,市场规模急剧扩张的同时,也存在着鱼龙混杂的乱象,如产品质量不过关、销售不规范等。但是,由于规则明确,身份合法,电子烟企业的发展,将重点落在如何提升更好的工艺技术,创造更好的品牌价值,为消费者提供更好、安全的消费体验上。
这无疑意味着行业门槛的提升,但有利于通过市场发挥竞争效应,淘汰投机的企业、劣质的产品。行业越是发展规范、安全、有序,越是在发展之间平衡社会利益、保障公众健康,越是能取得更好的发展,越是能走向国际市场。
“该管但不会管死”的态度,让电子烟企业能够通过借助科技创新力量,在品质、安全等方面着手,进而在实现高质量的同时,打造出强劲的品牌效应。谁能提供更好的技术方法,保障消费者的安全,谁就能在市场中获得更多的份额。
所以,可以说《决定》的公布,对电子烟行业而言,意味着一个新的开始,意味着电子烟进入一个“再定义”的时刻,一个需要更好地实现行业发展与公众利益平衡的新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