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1月27日电 中国政府网26日消息,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决定,《条例》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五条:“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
此举意味着整个电子烟行业正式纳入烟草监管体系,行业未来发展将有法可依。对于从事电子烟及相关行业的企业而言,长时间以来“悬在心中的石头终于落地了”,电子烟获得合法身份让业内企业更加明确了未来的发展方向。
依法监管大势所趋
电子烟作为“减害”产品,并非完全无害,且含有尼古丁,这无疑让电子烟颇受“争议”。由于是新型烟草产品,此前一直处于一种无序生长的状态,消费者针对电子烟产品的投诉也一直不断。
今年3月22日,工信部对《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自此关于对电子烟“强监管”“禁止”的各种猜测消息一直在业内流传。
此次《条例》的修改和正式确定让电子烟行业“松了一口气”,电子烟纳入烟草监管体系后,表明已受到国家法律层面的认可,是国内电子烟行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事实上,从国际范围来看,法治化是未来电子烟监管的大势所趋。10月中旬,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有史以来首次授权电子烟产品在美国市场合法销售;新西兰一直计划在2025年成为无烟国家,为此该国政府提出了一系列建议,其中包括了将电子烟作为戒烟助手,对电子烟的身份给予肯定。
灵活管理激发创新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条例》中关于电子烟的修改只增加了一条内容,“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
其中“参照”一词引来不少关注和解读。“参照”与“依照”不同,是参考、仿照的意思,而非分毫不差的相同。此举也说明监管部门并未对电子烟采取“一刀切”式的监管,而是留出空间,对新生事物采取了灵活的管理态度。
就在11月25日,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发布《关于印发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量身定制监管模式,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行政处罚。”这也表明了监管部门对以电子烟为代表的新业态的宽容度。
在留有一定余地的基础上,后续电子烟的相关监管的细则也会不断完善,这种对新业态、新的雾化技术的包容将为行业发展创造健康的生态环境,进一步刺激企业的创新能力,带动整个市场快速有序发展。
头部企业领跑
《条例》发布后,也意味着对电子烟准入门槛、生产标准、销售渠道等方面的要求提高了,虽然目前电子烟“国标”暂未公布,而一旦公布后,相比于之前鱼龙混杂、野蛮生长的环境,必定是高标准严要求,这将成为行业中那些守规矩、技术积累雄厚企业的优势和竞争力。
修改《条例》发布后,雾芯科技(RELX悦刻)第一时间回应表示,“作为电子烟行业的从业者,坚决拥护条例修改。后续,我们将积极落实监管要求,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为用户提供高品质产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努力为行业长远健康发展和社会多做贡献。”
另一方面,未来市场资源配置依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发挥重要作用,而电子烟行业也会逐渐走上强监管的规范发展轨道,在未成年人保护、产品质量和安全、消费者保护等方面更加规范和提升,行业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将会进一步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