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要求,让青少年免受烟及电子烟侵害,保护未成年人依法权益。近日,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开出了首张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罚单。
仁寿县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接到群众举报称,辖区内存在某电子烟店铺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情况。仁寿县烟草局随即联合市监部门对被举报店铺展开调查,结果证明,该店铺确实存在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的违法行为。
仁寿县烟草专卖局对涉案店铺依法作出警告,责令限期整改,没收违法所得58元,并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下一步,仁寿县烟草专卖局表示会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持续加强对电子烟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行为,切实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