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要求,做好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措施,近期,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检察院与多部门开展保护未成年远离电子烟联合专项行动。
此次行动中,联合执法队员对摸排的6家电子烟实体店铺进行造册登记,并督促违章店铺粘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含电子烟)”的标识,引导电子烟实体店铺规范经营。
联合执法队员深入辖区中学、职专,开展《青少年,请远离电子烟》国旗下讲话、普法宣讲活动共5场,覆盖受众4000余人。
此外,还组织辖区学校滚动播放电子烟相关宣传视频,向辖区发放自制的“守护成长,未爱起航”远离电子烟宣传手册4000余份,制作展板3块,在辖区学校学生上放学必经路段摆放,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