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能做广告吗?荆州用行动说“不”。
10月8日,荆州市烟草专卖局、荆州市市场监管局、沙市区烟草专卖局、沙市区市场监管局召开了联席会议,根据《荆州市烟草专卖局荆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密切执法协作强化烟草市场监管工作意见》精神,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联合专项检查行动。14日,执法人员开出荆州市首张电子烟广告罚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10月上旬,荆州市烟草专卖局在市场巡查中发现,在沙市区北京中路美佳华“江汉银兴影都”入口处的外墙面刊登有电子烟的户外广告,并及时将该案件线索移交沙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电子烟销售点涉嫌违法发布烟草广告予以立案调查,并最终查实其违法发布烟草广告行为。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该店铺当事人始终积极主动配合执法,第一时间予以了整改,消除了违法广告,考虑到其属于初次违法,且能主动改正,执法部门予以责令整改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沙市区局将联合多部门持续开展“守护成长”专项行动,加强对辖区电子烟产品的市场监管力度和走访频率,加强对电子烟广告、促销和赞助的监管力度,依法打击电子烟户外广告粘贴、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网售电子烟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