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家为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而发布通告,要求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但是,为追逐利益,仍有不良商家将电子烟添加多种水果口味,变换招数围猎未成年人,更有甚者在电子烟成分上动了手脚,将魔爪伸向未成年人。日前,高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的两起未成年人贩卖毒品案件,涉案毒品竟以普通电子烟的形式出现,在烟油中添加了新型毒品合成大麻素,在毒品圈内被称为“上头”电子烟。
小华(化名),今年17岁,早早离开父母,独自闯荡社会,游走在鱼龙混杂的社会中,小华学起了身旁的成年人吞云吐雾的样子。
去年,小华突然发现有微信好友在朋友圈发布“上头”电子烟的信息,不但使用方便,还非常“时髦”。2020年10月,小华出于好奇心理,在明知“上头”电子烟含有合成大麻素的情况下,开始吸起了“上头”电子烟。
吸过“上头”电子烟的小华,感觉非常刺激,他觉得自己更帅了。于是,为了赚些快钱,他便当起了“中间商”,销售起了“上头”电子烟。从“上线”处拿货后,小华就在微信朋友圈内发布广告进行贩卖,而贩卖的对象多为未成年人。小华挺满足,因为这样,既保证了自己吸食,又可以赚些钱。
16岁的小鑫(化名)和小天(化名)是好哥们,因为寄居在小天的家中,所以小鑫总觉得自己欠了小天一个很大的人情。
因为住在一起,小鑫知道小天的具体“工作”,贩卖含有合成大麻素的电子烟。时间久了,小天便让小鑫帮忙去送货。
在此期间,小鑫明知道小天的电子烟含有合成大麻素,做这些事情完全属于违法行为,但仍然多次帮助小天四处送货。因为小鑫的帮忙,小天也为小鑫提供了生活费用和免费的“上头”电子烟。
住在小天的家里,帮他干点送货的活,就能吸食到免费的“上头”电子烟,小鑫觉得很满足。结果,他把自己送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10月14日,高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贩卖毒品罪,对小华、小鑫作出逮捕决定,小天另案处理。
高新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办案检察官介绍,“上头”电子烟长度约30厘米,与普通电子烟外表看起来没有多大差别。两起案件中涉及的“上劲”电子烟分为两种,一种管体为银色,可直接吸食;另一种管体为棕色,添加了开关按钮。合成大麻素不是大麻,是人工合成的化学物质,不依赖于大麻的种植,成本更低,获取容易。
合成大麻素类毒品多以香料、花瓣、烟草等形态出现,代表制品包括“小树枝”“电子烟油”“娜塔莎”等。合成大麻素烟油呈透明、黄色至褐色黏稠液体,因外表酷似普通电子烟而具有极强的迷惑性。
2021年7月1日起,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被正式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认定为毒品。
办案检察官介绍,“上头”电子烟中所含合成大麻素的精神活性强于普通大麻素4到5倍,也有更高的强于几十倍甚至上百倍,危害性极大。
吸食“上头”电子烟后,会对人的神经系统造成损害,产生失眠、情绪不稳定、脾气暴躁、焦虑和抑郁,有时吸食后会出现迷迷糊糊的状态,严重者会出现幻觉和昏迷,促使其在现实中做出极其异常的行为,甚至发生恶性伤人案件。另外,吸食“上头”电子烟极易出现表情呆滞、意识模糊、反应迟钝、口齿不清等症状,甚至会出现不同程度的运动障碍、小便失禁等行为障碍。成瘾性和戒断症状类似天然大麻,长期吸食会导致心血管系统疾病以及精神错乱,同时也存在致癌的风险。
来源:大庆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