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央视曝光市场上出现了一种类似电子烟的产品,号称“上头电子烟”。这些电子烟在贩卖时打着“合法上头”的名号,里面添加了人工合成的大麻素,让不少人在不知不觉中上瘾。近日,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顺德首宗涉及“大麻电子烟”的贩卖毒品案件,并于8月23日依法以涉嫌贩卖毒品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
据了解,经查,今年7月份,李某在微信朋友圈公开发布广告销售“电子烟”,向买家吹捧“电子烟”具有“特别兴奋”“像在别的世界”的效果,收到货款后通过快递等方式将“电子烟”发送给买家。
电子烟是一种模仿卷烟的电子产品,有着与卷烟一样的外观、烟雾、味道和感觉,是以可充电锂聚合物电池供电驱动雾化器,透过加热油舱中的烟油,将尼古丁等变成蒸汽后,让用户吸食的一种产品。打着“无害”“可助戒烟”“不会上瘾”等等旗号,电子烟的兴起受到不少“烟民”的青睐,其新颖的包装也引起不少年轻人追逐潮流。
明明是销售电子烟,李某为何就涉嫌犯罪了?检察官介绍,大麻作为一种传统毒品,鉴于其具有的成瘾性和危害性,在我国受到严格管控,不法分子为对大麻类毒品进行伪装,利用电子烟的合法外观,向电子烟的烟弹、烟油中添加四氢大麻酚或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等成分,制成新型毒品“大麻电子烟”。李某贩卖的正是这种“大麻电子烟”,所以涉嫌贩卖毒品罪。
这类电子烟有什么危害?
据专家介绍,这些添加了合成大麻素的电子烟能产生更为强烈的兴奋、致幻等效果,比普通的大麻更容易上瘾,吸食者会出现头晕、呕吐、精神恍惚、致幻等反应,过量吸食会出现休克、窒息甚至猝死等情况,对身体的危害也更大。
检察官提醒市民购买电子烟时应注意,首先选择正规的销售渠道,要关注电子烟的成分,正规电子烟以尼古丁、丙二醇、甘油、香精等为主要成分,而“大麻电子烟”的主要成分是四氢大麻酚或人工合成的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此外,要留意电子烟的宣传标语,国内已知的一些不法分子常使用“上头”“飞行”等词汇,销售所谓的“上头电子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