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陈蕾 通讯员 王世琦
电子烟大家知道,“上头电子烟”是个啥?
近日,杭州临平南苑派出所在辖区内抓获了一批抽“上头电子烟”的人。
仔细一查,这个“上头电子烟”掺了合成大麻素,再一问,从朋友圈微商买的。这不就是吸贩毒嘛!
9月3日到6日,陆续被临平公安抓获的涉案人员都很年轻:
小刘,男,20岁,黑龙江人;
小黄,男,20岁,山东人;
小胡,男,21岁,江西人;
涉嫌容留吸毒的小樊,女,20岁,河南人。
根据警方审查,今年7月中旬,刘某某在朋友圈看到有人售卖“上头电子烟烟油”,他让朋友黄某通过微信联系,购买了这个烟油。
然后约了朋友胡某,三人一起至樊某的租房内,将掺杂了合成大麻素的烟油倒入电子烟的烟弹中一起吸食。
自今年7月1日起,我国对合成大麻素类物质进行整类列管。
什么意思?就是所有品种的合成大麻素类物质,都属于我国法律意义上的毒品。
7月1日后,销售“上头电子烟”,无论含有何种合成大麻素,均可以认定为贩卖毒品罪。
“上头电子烟”毒品比传统毒品更具迷惑性和成瘾性,对人体危害也更大。滥用者在吸食后会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常出现幻视、焦虑、抑郁、情绪突变、妄想狂躁、意识不清等反应,长期吸食会导致免疫力低下,诱发精神错乱和自杀倾向。
目前,樊某因涉嫌容留吸毒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胡某等吸毒人员已被派出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