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烟草局工作人员例行检查。
8月26日,记者从盐池县烟草局获悉,近日,盐池县一家电子烟实体店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行为,盐池县烟草专卖局对涉案商店经营者做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1000元。这是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实施以来,宁夏开出的首张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罚单。
“你好,这家商店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请到现场调查处理。”近日,盐池县烟草专卖局接到学生家长举报。盐池县烟草专卖局立即联合当地公安部门到涉事商店现场检查,通过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固定相关证据,确定该店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违法事实。
盐池县烟草专卖局专卖局工作人员介绍,这起案件是宁夏首例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做出的行政处罚,对今后依法查办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案件提供了经验。
“电子烟作为卷烟等传统烟草制品的补充,其自身存在较大的安全和健康风险。”该工作人员介绍。盐池县烟草专卖局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严肃查处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和电子烟的违法行为,构建完善电子烟监管长效机制,有效整合资源,凝聚执法合力,推动电子烟监管法治化、日常化,切实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宁夏日报记者 周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