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清市检察院联合福清市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开展联合专项行动,依法对福清市部分电子烟销售点进行检查,位于该市玉屏街道步行街一电子烟专卖店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违法行为被处罚。据悉,这是福州开出的首张“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罚单。
据悉,福清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对辖区多所中小学周边烟草零售经营场所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启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怠于履行校园周边禁烟监督管理职责公益诉讼,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
走访调查过程中,检察官发现未成年禁售烟保护方面存在以下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部分学校周边50米范围内存在商户销售烟草制品、部分商户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而销售烟草制品等问题。
为此,相关部门积极履职,迅速开展联合专项行动。除上述首张罚单外,福清市烟草局近期还对全市177家电子烟店铺进行摸排,对不规范销售电子烟的经营者进行约谈,152家店铺下架电子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