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孩子今年才上高一,我在他书包里竟然发现了电子烟,我要举报商家,恳请有关部门一定要严肃处理!”近日,上海市闵行区烟草专卖局接到举报,辖区内存在电子烟实体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行为。
接到举报后,闵行区烟草专卖局专卖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前往涉事商户,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当即出示举报人提供的相关购买记录,并调取监控录像,确认营业员未核对购买者身份证即销售电子烟。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成年人的消费者,在未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进行核实的情况下出售电子烟,侵犯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闵行区局依法对其处以行政处罚,这也是本市查获的首例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案件。
自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发布以来,上海市烟草专卖局严格贯彻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的相关规定,以“三个到位”为抓手,积极开展“守护成长”专项行动,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通过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工作动员会,开展全员普法培训,引导全体烟草专卖人员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目前,上海市烟草专卖局各区局通过走访电子烟专卖店,发放普法资料和警示标语,张贴于店内显著位置,向销售电子烟的零售客户大力宣传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重要意义,并签署《不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承诺书》,切实增强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