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这里是只说真话的格物消费。
前几天,格物群里掀起了一阵关于为什么不应该把电子烟卖给未成年人的辩论。我本人其实看到下面的一些观点是很惊讶的,想不到这都2021年8月了,我们竟然还在讨论“应不应该”的问题,可见普法和执行其实并没有完全到位。既然有问题,我们就来讨论。
坚持可以卖电子烟给未成年方的借口,说来说去也就以下四个:
其一,99%店家依然在卖,暗示罚不责众;
其二,监管就是骗人的,卷烟从来不抓,只针对电子烟,并不公平,并且监管并没有落实;
其三,未成年是电子烟消费的主力,不卖未成年人无法生存;
其四,不卖电子烟给未成年他们就抽纸烟,电子烟减害95%,卖给未成年是做善事。
该发言人称,多数商家实际依然在卖。
该发言人随后又开始抱怨监管,他表示,卷烟和电子烟监管不公平,电子烟监管落实不到位。
又称不卖未成年无法生存,房租都赚不回来。
最后,该发言人称,不卖电子烟给未成年他们就抽纸烟,电子烟减害95%,卖给未成年是做善事,自己是救世主。
格物现已将发言人踢出了群聊。对此,格物回复一下这几位公开宣扬卖电子烟给未成年的前群友。
第一,“99%店主销售电子烟给未成年人”纯属不负责任、毫无根据的臆测。我也知道之前监管不到位,行业这样的乱象或许是存在的,但99%这个数据,您是如何统计出来的?真有法子算出这个数字还卖什么电子烟,统计鬼才不去统计局可惜了。
再者,群中就有多位店主表示自己绝不卖电子烟给未成年人,您又如何有自信觉得天下乌鸦都一般黑,并一开口就是99%?人总是看到、听到自己想要听到、看到的东西,个人想法请勿上升整个行业。
第二,处罚向未成年人销售的行为,监管已经做到一碗水端平。该前群友表示,烟草局宣布没有一例未成年购买卷烟案例。真的吗?那为什么我一搜,国家查处向未成年销售卷烟的新闻也比比皆是呢?
至于监管落实问题,吴某在被刑拘之前也觉得自己一定没事,范某偷漏税之前也认为查不到自己头上。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格物提醒,但行正道。
无独有偶,品牌监管也在行动了,倒不用庆幸还未东窗事发,让子弹再飞一会。
第三,电子烟门店的生存问题,绝不应该与未成年人挂钩。按照这个逻辑,满足了一定条件,人就可以去做违法的事情了?乞丐可以抢劫?股票大跌赔得倾家荡产的人也可以上街报复社会?
我以为,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法律真正的意义正是所有个体在微小的克制和牺牲中换取的整体的自由与公正。国家为我们从业者创造了优渥的创业环境,遵纪守法难道不是最基本的公民行为?
其次,发现门店销售比例中竟然是成年人占大多数,难道不应该反省一下自己吗?为什么吸引不到见了世面的成年顾客,反而吸引来的是未成年?难道不应该反思并改进自己的销售方式?
第四,卖电子烟给未成年烟民,绝不是做善事!卖大麻给之前抽海洛因的人是做善事吗?介绍一个会出轨的男的给被前男友家暴的美女是做善事吗?裁判解释给选手扣0.3分是因为中国选手没有向裁判敬礼,而不是直接把金牌给日本选手是做善事吗?
前者确实比后者伤害程度更轻,但伤害轻依然是伤害,错依然是错。事物的性质并不会因为程度改变而改变,正如堆再多的石头在岸上,它也不会变成金子。
综上,该群友的思维受到了情绪因素的控制,是典型的情绪导向型伪逻辑思维,为了合理化自己违法卖电子烟给未成年人的行为,甚至不惜选择性无视事实和逻辑。在群里大肆输出,希望把谁拉下水找一些心理安慰呢?
然后我们再来聊那个我以为不需要再被讨论的问题:为什么不能把电子烟卖给未成年?
其一,出售电子烟给未成年人违法,违法,违法。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是所有品牌以及从业者必须遵守的底线。任何时候都不应该为了眼前的利益心存侥幸。这伤害的不只是未成年的健康,更是整个电子烟行业在公众心中的评价。
其二,为什么违法,或者说,国家为什么要这样设置这个法案,难道电子烟不是几乎无害吗?电子烟的确较香烟来说可以减害95%。吸烟者摄入尼古丁,但又不会吸入一氧化碳和卷烟燃烧时的其他有害物质——这些恰恰是卷烟所含的致命有害物。
但《中国吸烟危害健康报告2020》指出,未成年人的脑部神经还在发育中,过早摄入尼古丁会对其神经系统相关的功能产生影响。
英国的一篇《产前接触电子烟对婴儿神经行为的影响:与对照组的比较》的研究也表明,与产前未接触电子烟的婴儿相比,接触电子烟的婴儿有明显更多的异常反射。在自我调节和运动成熟方面,接触电子烟的婴儿运动成熟能力下降,自我调节能力略有下降。
你难道希望自己的孩子去买电子烟来抽?我们大部分普通人都不希望,所以才有这么一个法律法规,社会公约。
格物希望不用再为大家更新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