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5日,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烟草专卖局对辖区内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电子烟体验店做出了罚款2000元、并处没收违法所得107元的处罚决定,这也是安阳市开出的全省首张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行政处罚单。
执法人员现场取证 张婕 摄
近日,内黄县烟草专卖局接到群众举报,辖区某电子烟体验店存在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情况。接到举报,内黄县烟草专卖执法人员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立即赶到举报地点,对该电子烟体验店进行检查,对涉案当事人进行询问,通过核对有关销售凭证,第一时间固定证据,确认该店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违法事实。经调查认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侵犯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之规定,予以处罚。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的规定,依法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根据省烟草专卖局、省市场监管局统一部署,自6月18日起,安阳市烟草专卖局全面动员、精心谋划、依法履职、强化担当,实施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迅速查处了这起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违法行为。据悉,“守护成长”专项行动将持续实施,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为宗旨,有效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