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新闻网讯 记者昨日获悉,自5月11日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烟草专卖局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电子烟市场专项检查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54人次,检查各类电子烟实体店53家次,劝导下架电子烟实体店1家,责令停业整顿1家。
此外,市教育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对洪都中学、十四中、百花洲小学、南昌三中青山湖校区、十六中等学校周边未成年人集中区域的电子烟销售行为开展监督检查,全面检查电子烟实体店落实明示承诺要求、采取有效年龄核验措施以避免未成年人购买等情况。
根据电子烟市场专项检查行动方案,5月13日— 17日为宣传摸排阶段。5月17日下午,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烟草专卖局三部门执法人员,对中小学周边、少年宫等未成年人集中的区域进行了电子烟市场专项检查。
当天检查的第一站是魔笛电子烟(百花洲店),该店周边是南昌市少年宫、南昌三中(明德路校区)等未成年人集中区域。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店无法提供营业执照。针对这一情况,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其先行停业。
目前,魔笛电子烟(百花洲店)已停业,但无法联系上负责人,东湖区市场监管局已介入调查。
第二站是AUV电子雾化烟体验店(青湖欢乐街店),该店位于南昌三中(青山湖校区)附近。执法人员在该店内没有发现相关“禁止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的醒目警示标识。对此,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店进行整改,在店铺醒目位置放置或张贴警示标识,以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记者了解到,在后续的组织实施阶段,三部门将根据前期摸排的结果,开展暗访调查,对于发现的问题收集证据,严厉查处;对典型案例及时曝光,做到查处几起,震慑一批。
据了解,在为期两个月的电子烟市场专项检查中,市市场监管局将联合烟草专卖部门约谈违规电子烟企业及互联网平台,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两部门《通告》要求; 依法对电子烟虚假广告宣传、电子烟企业及实体店铺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行为进行监管查处;依法对未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警示标识、不符合明示承诺要求、未设置有效年龄核验措施的实体店铺进行监管查处;全面清理中小学周边、少年宫等未成年人集中区域电子烟自动售卖机,查处以赞助冠名等推广形式诱导未成年人购买吸食电子烟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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