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打火机大小的IQOS电子加热烟具,配上比普通香烟更短的“烟弹”,无需点燃便可“吞云吐雾”。这种新型卷烟成为不少烟民的新宠。
但很多烟民并不知道,这种加热不燃烧新型烟草制品在国内未经许可是禁止销售的。一条电子卷烟的利润达到四五十元,而且电子烟比传统卷烟消耗量大,用烟民的话说“一两口就吸完了”。近两年来,许多人察觉到这一巨大“商机”,利用“人肉”等方式非法携带电子卷烟入境,通过微信朋友圈等渠道进行销售。
然而这个“利润”丰厚的行业,事实上并不合法。在我国,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办理烟草专卖局颁发的卷烟零售许可证,才能从事卷烟经营。私自销售未经许可的外国卷烟,将涉嫌走私和非法经营,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了卷烟流通秩序,影响了国家财税收入。
日前,沈阳市烟草专卖局稽查支队成功破获一起非法经营加热不燃烧新型卷烟案,成功破获一起特大非法经营加热不燃烧新型卷烟部督案件(以下简称“烟弹”),共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马某、关某娜等31人,查获万宝路、HEETS、fiit、MC、宽窄牌“烟弹”4000余条,涉案金额3500余万元,销售网络涉及北京、辽宁、内蒙古等39个省、直辖市、自治区。
举报 商店销售“烟弹” 并且只对熟客销售
今年3月30日,沈阳市烟草专卖局稽查支队接到群众举报,称辖区内一商店销售“烟弹”,且只针对熟客销售,并通过微信朋友圈宣传销售万宝路、HEETS、fiit等品牌“烟弹”。得到线索后,稽查支队立即与沈河分局食药侦大队联合立案侦查。
随后,一个微信昵称为“IQ蛋”的人,进入了沈阳市烟草专卖局稽查支队相关工作人员的视线。“这个人的微信,没有生活分享,没有人生感悟,也没有‘吐槽’,但每天都发布大量的关于‘烟弹’的内容。有广告,也有快递面单。”于是,“IQ蛋”被锁定。
专案组充分运用数据分析,全面排查涉案交易记录、聊天记录、快递面单信息等,并前后多次前往深圳腾讯公司及杭州淘宝总部阿里巴巴公司提取了近50G的涉案电子证据。
行动 抓获31名犯罪嫌疑人 涉案金额3500余万元
经过两个多月的缜密侦查,沈阳市烟草专卖局稽查支队与沈河公安食药侦大队将涉嫌非法经营“烟弹”的犯罪嫌疑人张某、马某、关某娜抓获。其中,关某娜还是一名公职人员。
其后,工作人员又分别在辽宁沈阳、大连、鞍山、丹东、营口及吉林延吉、黑龙江哈尔滨、广东深圳、北京将涉嫌非法经营“烟弹”的犯罪嫌疑人朴某凯、关某耀、薛某、聂某、王某萌、张某鹏、孙某刚、王某言、杨某威、张某桥、程某春、孙某博、韩某校、蔡某、孙某陆、张某锋、吴某宇等人抓获。其中,年龄最小的为1995年生人。
经查实,张某、马某、关某娜等31名犯罪嫌疑人通过微信等网络平台累计非法经营“烟弹”8万余条,涉案金额3500余万元,销售网络涉及北京、辽宁、内蒙古等39个省、直辖市、自治区。
目前,张某、马某等31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说法 进口加热不燃烧卷烟 均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
沈阳市烟草专卖局相关工作人员解释,加热不燃烧卷烟属于烟草专卖品。3017年6月,国家烟草专卖局下发通知,严格开展加热不燃烧卷烟的监督工作,指出市场上出现的进口加热不燃烧卷烟均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不允许在国内销售。
一方面,因为技术原因,加热不燃烧电子烟,只可使用特制烟丝,市场零售的传统烟丝的香料添加剂和保湿剂成分不足,在不燃烧只加热的温度下不足以释放适宜口感的烟草香气。既然使用了烟丝,就必然属于法律规定的烟草制品,必须按照烟草专卖法来销售。
另一方面,即使有了专卖许可,也暂时不可以在中国销售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目前所有的加热非燃烧的电子烟品牌均为国外品牌,中烟集团旗下各烟草公司的在售产品都没有涉足这一领域。这类产品属于进口烟草。但是中国烟草主管部门没有将这类烟草制品作为可进口烟草品,也就是说在中国,所有这类商品均为走私烟草。这些新型卷烟流进市场以后,将严厉冲击中国卷烟市场,导致大量税收流失。
新闻延伸
传统卷烟、电子烟、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有何区别
传统卷烟:点火吸食,有烟灰、烟气,属于烟草制品。
电子烟:用化学成分调制,使用雾化“电子烟油”的方式来满足使用者,不属于烟草制品。
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直接对烟草薄片进行加热,不点燃,是“低温卷烟”,属于烟草制品。
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记者苏慧婷 摄影记者沈 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