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追根溯源、深挖犯罪源头的宗旨,专案组又分别在辽宁省沈阳、大连、鞍山、丹东、营口及吉林省延吉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等地将涉嫌非法经营“烟弹”的犯罪嫌疑人朴X凯、关X耀、薛X、聂X等31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经过专案组两个多月的缜密侦查,近日,沈阳市烟草专卖局稽查支队与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食药侦大队将涉嫌非法经营“烟弹”的犯罪嫌疑人张某、马某、关某某抓获,其中关某某是一名公职人员。
警惕 不法分子转战朋友圈“挂羊头卖狗肉”
鲜为人知的是,在我国,无论是烟具还是“烟弹”,都是禁止销售和运输的。但一些不法分子却通过组织团伙非法走私、运输和售卖电子烟,牟取暴利。
随后,一个微信昵称为“IQ蛋”的人进入了专案组的视线。
据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食药侦大队民警介绍,目前,全国正在开展打击非法销售“烟弹”专项整治工作。在淘宝禁止网店销售“烟弹”后,一些卖家“转战”微信朋友圈、微店等平台销售,渠道和方式都更为隐秘。
10月9日,记者了解到,近日沈阳市烟草专卖局联合沈阳市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部督非法经营加热不燃烧新型卷烟案,共抓获31名犯罪嫌疑人,查获“烟弹”4000余条。
解析 “电子烟”不允许在国内销售
专案组秉持“有交易就会有痕迹”的观点,充分运用数据分析,全面排查涉案交易记录、聊天记录、快递面单信息等,并前后多次前往深圳腾讯及杭州淘宝提取了近50G的涉案电子证据。
“电子烟”与普通烟的区别在于,它是加热不燃烧的烟草制品,通过烘烤加热烟草的方式产生烟雾。
3017年6月,国家烟草专卖局下发《严格打击加热不燃烧卷烟非法销售工作的通知》,指出市场上出现的进口加热不燃烧卷烟均无合法来源,系走私的违禁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不允许在国内销售。
案发 朋友圈卖起禁售的“电子烟”
证据显示,此微信号为卖“烟弹”的平台,每天发布大量的关于“烟弹”的内容,有广告,也有快递清单。于是,“IQ蛋”被专案组锁定。
原标题:沈阳查获“电子烟”特大走私案
记者调查了解到,通过“朋友圈”售卖的代购物品中,大部分都是通过国际邮件走私进境的,这意味着不少人在“糊里糊涂”中就购买了走私货品。因此,在进行海外购物前,应了解国家关于邮递物品的相关规定。邮寄入境物品应如实向海关申报所寄物品的品名、品牌型号、规格等信息,伪报、瞒报的将可能受到相关法律的制裁。
沈阳市烟草专卖局相关工作人员解释,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鉴别检验,“烟弹”含有烟草特征性成分,填充物由烟叶制成,属于烟草制品,因此“烟弹”被称作“加热不燃烧卷烟”,除焦油含量相对较低之外,与传统烟草制品基本无差别,并非戒烟产品,也没有相关证据可以证明对身体无害。
专案组缴获非法“烟弹”
一些卖家为了追求利益,甚至通过“挂羊头卖狗肉”的方法在网络平台大肆兜售“烟弹”。比如,有的卖家给自家网店销售的“烟弹”配的是红烧肉图片,有的则表面销售低价电子烟机零配件,实际售卖的还是“烟弹”。
(责编:尹柏寒、汤龙)
今年3月底,沈阳市烟草专卖局稽查支队接到群众举报,称辖区内一商店内销售“烟弹”,且只针对熟客销售,通过微信朋友圈宣传销售万宝路、HEETS、fiit等品牌“烟弹”。得到线索后,沈阳市烟草专卖局稽查支队立即将线索上报给沈阳市公安局,沈阳市公安局指派沈河分局食药侦大队联合成立专案组开展立案侦查工作。
“电子烟”,也称“烟弹”,官方名称为“加热不燃烧卷烟”,通常搭配形似钢笔的“烟枪”加热使用,是近年来风靡烟民圈及微信朋友圈的“网红爆款”。
目前,张某、马X等31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经查实,张某、马某、关某某等31名犯罪嫌疑人通过微信等网络平台累计非法走私、经营万宝路、HEETS、fiit、MC宽窄牌烟弹8万余条,涉案金额3500余万元,销售网络涉及北京、辽宁、内蒙古等39个省、直辖市、自治区。
收网 31名嫌疑人落网 涉案金额35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