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早已不是新鲜事物,但未成年人对于烟草的危害并不清楚。”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朱巍在接受未来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短视频存在为电子烟带货的情况,在社交平台上杜绝电子烟销售比较难。商家受到利益驱使,通过改头换面、变相销售等手段诱导未成年人购买吸食电子烟问题时有发生,严重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
记者在淘宝、京东、拼多多等主要电商购物平台上,以“电子烟”或相关品牌品搜索时,已显示无法找到相关商品。
网络社交平台售卖电子烟的情况,有关部门已关注到。7月14日,为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电子烟市场专项检查行动方案》,提到全面清理短视频、自媒体等社交平台电子烟销售行为,消除未成年人通过互联网购买并吸食电子烟的隐患。
社交平台销售电子烟难查购买人年龄
多平台清理电子烟销售下架广告
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的《3019中国中学生烟草调查结果》显示,中国初中生的吸烟率出现了明显下降,但电子烟使用率显著上升,达到3.7%。青少年购买的电子烟将近一半都来源于互联网,而且不少网店又转战微信等社交平台进行销售。
虽然模糊了商品的形容词,但刘晓明显感觉到社交平台在清理关于电子烟的销售。上述微商人士也向记者表示,在朋友圈发布电子烟相关广告图片,均被提示违规操作,不能发布。
同时记者注意到,在抖音、快手、微博等互联网社交平台上,以往有个人账户发布“测评电子烟”、“电子烟品牌产品比较“等内容,也已做下架处理。
未来网记者调查发现,相关社交平台已对涉及电子烟内容做下架处理。受访专家表示,未成年人容易受到互联网影响,不清楚电子烟的危害。建议立法机关和有关监管部门对电子烟的法律定义和生产标准进行明确,线上线下合力保护未成年人远离烟草危害。
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14日发布的《电子烟市场专项检查行动方案》提到,检查内容上要全面清理互联网电子烟销售,防止改头换面、变相销售。
同时提到,要严肃查处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行为。以及重点检查电子烟以赞助冠名等推广形式诱导未成年人购买吸食问题。
朱巍表示,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需要明确电子烟的法律定义和生产标准。“明确电子烟的相关法律定义,才能有法可依的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7月14日,为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电子烟市场专项检查行动方案》,提到全面清理短视频、自媒体等社交平台电子烟销售行为,消除未成年人通过互联网购买并吸食电子烟的隐患。
一位专门在朋友圈代购国外电子烟的微商告诉记者,购买者都是通过朋友介绍,交易中不会要求对方提供身份证件,因此很难查对方的真实年龄。
记者调查了解到,电子烟属于消耗品,因此部分代购微商会长期备有货源销售,通常都是老顾客,其中不乏有未成年人。
未来网北京7月16日电(记者 谢青)“发布违禁商品,请注意。”上个月,刘晓(化名)将自己的电子烟放上某闲置网络平台转卖,随后不久就收到了平台发来的处罚信息。平台客服回复刘晓称,因为转卖的电子烟属于限售商品,同时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所以刘晓的网络账号被禁言、同时处以封号七天的处罚。
“不含焦油”、“戒烟神器”等词语通常出现在电子烟售卖广告中,但实际上,电子烟的安全性尚未得到充分的科学论证,目前国内外也没有系统的电子烟安全性评估资料。
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律师任立坤也向未来网记者表示,执法部门明确发文后,还需要进一步强化社会各界有关禁止未成年人吸食电子烟的意识。持续加强对电子烟流通的监督管理,尽早通过立法的方式,对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行为予以禁止。
“执法部门对互联网平台实施集中的电子烟广告处理,这是一件好事。”朱巍建议,相关部门可以建立对购烟者年龄的识别机制,实施专门对接的销售平台,避免未成年人受到烟草危害。
3019年11月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曾发布《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敦促相关企业或个人关闭网络上的电子烟销售渠道、下架网络上的电子烟产品并撤回网络上的电子烟广告。
“iqos八成新,日本购买,全程自用。”因为决定戒烟,刘晓将自用的电子烟放在某闲置转卖平台上售卖。由于不涉及“烟”等关键字,最初商品可以正常上架。
此外,现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虽然提到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传统烟草侵害,但并未涉及新型的电子烟。
期间有买家咨询商品,刘晓告诉记者,通过交谈他能知道是有高中生意欲购买的。“一般社交平台上,不会强制要求买家提供年龄数据,所以我知道有未成年人是通过社交平台购买电子烟。”
明确电子烟的法律定义避免青少年购买
用户发布在网络平台上的电子烟产品收到处罚通知。(受访者供图)